我区加快落实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任务

23.11.2015  16:13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林业局、农业部、国土资源部五部委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加快落实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任务的通知》要求,近日,自治区发改委、林业厅、农牧厅、国土资源厅下发通知,要求各工程县(区)加快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建设进度,并提出相关要求:

1 、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是加快我区生态建设、推动农村经济发展转型的重要举措。各县(区)必须充分认识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的重大意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顺利推进。

2 、工程建设必须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文件要求组织实施。 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建设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要求,严格限定在25度以上坡耕地、严重沙化耕地和重要水源地。

3 、加强组织协调和责任分工,共同推进工程建设。 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由发改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县级国土部门要积极配合林业、农牧部门搞好退耕还林土地范围的划定和审核工作,落实好退耕地块;林业和农业部门要做好退耕地的规划设计、组织施工、检查验收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拨付资金。

4 、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各县(区)要尽快编制2015年度工程建设方案,积极开展项目建设前期工作,按照作业设计做好退耕还林还草合同的签订工作,加快项目招投标,为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创造条件。

5 、提前谋划部署2016年度退耕还林工作。 各县(区)在组织实施2015年工程建设任务的同时,根据本地实际,提前谋划好2016年及后续年度退耕还林还草规划,确保退耕还林还草工作的有序开展。


报送单位:自治区治沙退耕站  报送人:孙艳华  审核发布:汤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