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前三季度 全区安全生产情况的通报

20.10.2015  23:09

宁安办〔2005〕96号

   

各市、县(区)安委会,自治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前三季度,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继续保持两位数下降。但是,经济下行压力依然很大,安全监管工作面临诸多困难,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现将详细情况通报如下:

一、安全生产事故总体情况     

前三季度,全区累计发生各类事故1752起,同比减少386起、下降18.05%;死亡249人,同比减少54人、下降17.82%。发生较大事故5起,同比减少3起、下降37.5%;死亡22人,同比减少1人、下降4.35%。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各项指标均控制在国务院安委会下达的指标范围内。

二、事故主要特点

(一)大部分地区事故主要指标“双下降”。 前三季度,六个地市考核单位中,银川、石嘴山、吴忠、固原四个地级市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 银川市 发生各类事故815起、死亡54人,同比分别下降18.74%和42.55%; 石嘴山市 发生各类事故191起、死亡54人,同比分别下降31.79%和8.47%; 吴忠市 发生各类事故190起、死亡43人,同比分别下降35.37%和4.44%; 固原市 发生各类事故199起、死亡32人,同比分别下降1.97%和21.95%。 中卫市 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一升一降”,发生各类事故300起、同比上升0.33%;死亡27人、同比下降12.90%。 宁东管委会 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一降一平”,发生各类事故4起,同比下降55.56%,死亡1人、同比持平。

(二)重点行业领域事故主要指标呈下降态势。 前三季度,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冶金、电力等大部分行业领域事故主要指标大幅下降。其中, 道路交通 发生事故1164起、死亡212人,同比分别下降5.29%和12.76%,分别占全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66.44%和85.14%,总体形势稳定。发生较大事故4起,同比持平;死亡19人,同比上升46.15%。 火灾 发生事故553起,受伤5人,继续保持零死亡。 工矿商贸 事故大幅下降,共发生事故28起、死亡32人,同比分别下降31.71%和40.74%。其中,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继续保持零死亡;建筑领域发生事故2起、死亡3人,比去年同期减少8起、11人,分别下降80.0%和78.6%;冶金、电力行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降幅均在30%以上;化工与危险化学品领域事故依然多发,共发生事故8起、死亡9人,同比分别上升33.33%和12.5%。 铁路 交通发生事故5起、死亡4人,同比分别持平; 农业机械 发生事故2起、死亡1人,同比分别持平、下降50.0%。

(三)大部分考核指标均在控制范围内。 前三季度,全区生产经营性事故死亡111人,比国务院安委会下达指标少154人,低于控制指标进度33个百分点。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34人,指标情况好于历年。 从重点领域看, 各领域指标均在控制范围内。工矿商贸领域实际死亡32人,比下达指标少45人;建筑领域死亡3人,比下达指标少12人;道路交通领域死亡74人,比下达指标少99人;铁路交通死亡4人,比下达指标少4人;农业机械死亡1人,比下达指标少6人;较大事故5起,比下达指标少12起。 从纳入统计的各县(市、区)看, 26个县(市、区、经济开发区)中,除滨河新区、太阳山开发区超控制指标外,其他均在指标范围内。其中,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吴忠市红寺堡区、中卫海兴开发区零死亡。

(四)职业病发病率呈上升趋势。 前三季度,全区职业病危害呈发病总量上升、个别行业高发(冶金)、个别地区多发(石嘴山市)、发病年龄段集中、发病工龄缩短的态势。各类职业病在2014年新增158例报告病例的基础上,前三季度增加新发病例97例,同比上升10%(不完全统计),职业病防治工作形势依然严峻。

三、存在的问题及形势

(一)道路交通领域。 一是 不按规定让行、超速行驶、无证驾驶是造成死亡事故的主要原因。因不按规定让行共造成事故214起,47人死亡;因超速行驶共造成事故98起,32人死亡;因无证驾驶共造成事故121起,12人死亡。 二是 小型客车、摩托车、重型货车是主要肇事车辆。小型客车共造成事故544起、死亡87人,分别占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48.06%和41.04%;摩托车共造成死亡243起、死亡25人,分别占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21.47%和11.79%;重型货车共造成事故85起、死亡48人,分别占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7.51%和22.64%。 三是 城市道路、低等级公路死亡人数较多。全区城市道路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共造成63人死亡,占死亡总数的29.72%;全区三级(含三级)以下道路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共造成34人死亡,占死亡人数的16.04%。 从潜在的危险因素来看, 一是 进入第四季度,雨、雾、冰、雪等恶劣天气频繁出现,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几率增大,特别是高速公路桥梁、涵洞路段以及南部山区等道路; 二是 超速行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证驾驶依然是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主要因素; 三是 农忙季节已过,农村地区短途出行会增多,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农用车违法载人等问题突显,易发生群死群伤恶性交通事故。

(二)火灾领域。 总体来看,我区安全生产领域火灾形势持续平稳,未发生安全生产火灾亡人事故。从潜在危险性来看,即将进入第四季度,这一阶段历来都是火灾的高发期。冬季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增多,节庆活动、商业促销较多,旅游、返乡潮交织叠加,人流、物流、交通流高度集中,烟花爆竹燃放逐渐增加,各类致灾因素剧增,导致火灾防控难度增大。

(三)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领域。 上半年,我区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领域没有发生死亡事故,实现了安全生产。主要原因, 一方面 受经济下行的影响,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多数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全国煤炭市场供大于求的问题日益突出,煤炭价格大幅下滑,行业经济效益持续下降,煤炭经济运行形势更加严峻。市县乡镇煤矿大多出现银行不予贷款、资金链断裂现象,生产矿21家停止生产或半停产,建设矿井32家停止建设,全区53%煤矿停止生产建设活动。 另一方面 是各相关监管单位突出重点,加大了对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频次和力度,切实开展了隐患排查治理,有效消除了一批事故隐患。

(四)化工领域。 前三季度,我区化工领域事故多发,究其原因,一是部分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够,企业安全基础薄弱,隐患自查不深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二是部分企业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混乱,罐区和重大危险源管理规定不落实,安全管理滑坡。三是企业员工培训不到位,员工安全培训教育质量不高、内容不全、流于形式,存在关键岗位员工对应急救援的程序、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器材使用等基本要素掌握不够等问题。

(五)其他行业领域。建筑施工领域 面临大量半建半停建筑工地,潜在的安全隐患明显增大,同时建筑市场行为不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个别工程实体质量不达标、建设单位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等问题依然存在。 农机监管领域 随着农机拥有量增加,农机安全隐患逐渐增大,监管难度大,同时,随着我区农机拥有量逐年增加,无牌行驶、无证行驶、超载超速、人货混装、违章载人等行为屡禁不止,安全隐患增大。 商贸监管领域 商贸流通行业涵盖面广,包括商场、超市、餐饮、住宿、物流、油品批发等众多子行业,且小企业居多,点多面广,大量以租赁摊位为主业的商品批发市场企业主体责任不能有效落实,安全隐患大。 其他领域 渔业船舶,渔业管理点多、线长、面广,还存在许多低质量的“三无”渔业船舶,一些年久失修或接近报废的渔船仍然在作业,给渔业安全生产留下隐患。农村沼气,全区户用沼气池已达23万户,大中型沼气池105个,特别是大中型沼气池以600立方米为主,但安全监管主体不明确,造成监管“真空”,职业卫生,由于受结构调整、经济下行压力大的影响,大部分中小企业职业病防治投入减少,职业病防护设施得不到有效完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超标问题仍然比较突出,职业病防治工作任务艰巨。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进入四季度,雨、雪、雾等极端天气增多,各种节庆活动和群众出行频繁,烟花爆竹燃放集中、冬季取暖等安全隐患增多,给安全监管带来压力。10月16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召开视频会议,对抓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会议要求,结合我区实际,针对各行业领域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强化重点工作总结验收。 进入四季度,各项工作进入收尾阶段,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年初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安排的重点工作、结合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重点任务分工,逐项排查落实情况,强化跟踪督办,认真抓好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在各项重点工作中,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是自治区确定的今年安全生产工作主题,“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是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的核心内容和主要抓手,各地区、各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按照政府领导责任“五级全覆盖”、部门监管责任“五个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五个到位”和“六化”的目标要求开展回头看活动,进行自查自改,切实做好全年重点工作的总结验收。

(二)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部署,从8月17日开始到12月底,全区以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油气输送管道、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粉尘涉爆等为重点,组织开展为期4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年初确定的“十大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 道路交通领域 突出违法驾驶、“四类车辆”和危化品运输“四非”违法行为,积极落实区外危货运输车辆夜间禁止入境、区内客运和危货运输车辆夜间禁运、城市加油气站限时接卸油气等规定;要着力抓好重点车辆日常监管,严查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从管理机制、源头管理、路面查控、宣传教育和责任追究等方面入手,真正做到“控得住车辆,管得住企业,防得住事故”。要着力抓好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工作,继续实行三级挂牌督办隐患点段排查治理工作,力争完成通行客运班线和接送学生车辆途经农村公路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恶劣天气应急处置,进一步健全与气象、交通运输等部门的联动机制,提前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切实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 消防安全领域 要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针对社会福利机构及幼儿园、托儿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公众聚集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城市大型综合体以及交通枢纽等开展火灾隐患整治,强化消防基层基础工作。 建筑施工领域 继续加大打非治违和重大危险源的检查治理力度,开展全区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模板支撑体系等专项检查,强化人员到岗履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交底验收等方面的监督。尤其要针对天气降温,建筑工地民工宿舍、临建活动板房电气线路乱拉乱接、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等情况,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 化工行业 在突出自动化控制改造、防泄漏和生产工艺、安全设施装置隐患排查,扎实推进专项整治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大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力度,严格查处事故,对典型事故实行挂牌督办,同时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继续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组织对全区所有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仓储、运输企业进行全面彻底排查。同时各地还要加强对极端天气、地质灾害等的预警预报,扎实做好灾害预防和应对准备工作,避免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部署抓紧推进其他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消除重点领域的重大安全隐患,确保运行安全。

(三)加强应急和值班值守工作。 近期,我区安全事故频发,伤亡人数明显增多,安全生产事故出现“翘尾”现象,需引起各地区各部门的高度重视。岁末年初节庆活动增多,全区将面临大量人员车辆出行、各类人员密集场所爆满以及群众集会增多等安全压力。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旅游客车、景区安全和人员密集场所等的安全监管,督促相关企业、单位落实安全措施,严密防范事故发生。有关部门要加大抽查、暗查和突击检查力度。要认真安排节日值班值守工作,加强值班情况检查,确保信息畅通,应急准备充分。

 

 

                        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