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帆副院长带队检查全区法院减刑假释工作

15.07.2015  16:48

  本网讯(张焱)近日,自治区高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帆带领检查组,对全区法院减刑、假释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确保中央政法委《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等相关要求落实到位。

  检查组先后到石嘴山、固原、吴忠、银川四市中级法院,听取了各院2014年以来减刑、假释工作基本情况,重点了解了“三类罪犯”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的基本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并通过随机抽查减刑、假释案件卷宗的方式,评查各院贯彻落实有关减刑、假释工作新要求的情况,以及对去年案件评查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并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现场进行反馈,提出改进建议。

  李帆副院长强调,2014以来,各中级法院严格按照中央政法委和最高法院的工作要求,从严把握减刑、假释实体条件和程序规定,严格公正审理减刑、假释案件5600余件,对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工作中仍然存在涉毒类案件的罪犯减刑假释比例高、财产刑履行情况与减刑幅度把握不统一、信息化水平不高等问题。各院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不仅要考虑罪犯服刑期间的表现,而且要全面考虑犯罪性质、犯罪情节、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附带民事赔偿履行情况等各种因素,对罪犯是否具有悔改表现作出准确考核判定,确保减刑、假释工作严格、公正、规范、科学进行,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