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10个月宁夏PM10、PM2.5实现“双下降”

07.11.2016  17:01

宁夏新闻网讯 (记者 杨兆莲) 宁夏环保厅11月6日公布今年前10个月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情况: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浓度总体下降,环境质量同比明显改善,其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分别下降10.5%和6.8%,实现“双下降”。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今年前10个月,宁夏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9.6%,较2015年同期76.0%上升3.6%。优良天数比例由高到低分别为:固原市88.2%、吴忠市83.0%、中卫市83.0%、银川市74.3%、石嘴山市69.5%。全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累计优良天数较上年同期增加12天,除银川市减少4天外,中卫、吴忠、石嘴山、固原市分别增加了27天、20天、12天和4天;其中银川市优良天数比例下降1.4%,中卫、吴忠、石嘴山、固原4市分别上升了8.7%、6.4%、3.7%和0.5%

具体指标方面,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要求,2016年全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要比2015年下降7.4%,细颗粒物(PM2.5)浓度要比2015年下降4.1%。今年前10个月,全区5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94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同期105微克/立方米下降10.5%,其中中卫、吴忠、石嘴山、银川、固原市同比分别下降15.9%、14.4%、9.5%、7.3%和1.1%;全区5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41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同期44微克/立方米下降6.8%。除银川和石嘴山市同比分别上升6.5%和2.4%外,固原、中卫、吴忠市同比分别下降21.1%、16.3%和2.3%。

优良天数比例方面,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要求,2016年全区优良天数要达到76%。前10个月全区5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9.6%,较2015年同期76.0%上升3.6%,除银川市下降1.4%外,中卫、吴忠、石嘴山、固原4市分别上升了8.7%、6.4%、3.7%和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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