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出台学前教育“一免一补”资助政策

05.05.2017  21:33
惠及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和残疾儿童

  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杨丽) 为做好宁夏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和残疾儿童精准资助工作,近日,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扶贫开发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学前教育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童和残疾儿童“一免一补”资助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从2017年春季学期起,在实施现行学前教育资助政策的基础上,对全区所有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幼儿园在园建档立卡家庭贫困户适龄儿童(含农村非建档立卡贫困户经济困难残疾儿童)实施“一免一补”资助政策,按照1500元/生/年的标准免除保教费,900元/生/年的标准补助伙食费,两项政策不重复享受。对于跨市、县(区)就读的建档立卡家庭贫困户儿童和残疾儿童,家长需提供证明材料,在就读地享受资助。对于审批资助的在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和残疾儿童,幼儿园直接按政策标准免除相关费用。幼儿园实际收费标准须在当地物价和教育部门备案,高于财政补助标准的,可以向家长收取差额部分的保教费和伙食费。

  学前教育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是指在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中建立电子信息档案,持有《扶贫手册》的儿童家庭;残疾儿童是指符合新残疾评定标准,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