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枸杞出口欧盟预包装需注意标识过敏源

19.01.2018  00:01

  近日,宁夏检验检疫局中卫办事处审核了一例计划出口荷兰的预包装枸杞干果食品标签,工作人员发现,该标签中未体现过敏源信息,存在不符合欧盟食品标示法规要求的风险。

  按照欧盟食品标示法规要求,所有预包装食品配料表中需对“过敏源”存在情况进行标示,并采用不同字体以突显过敏源信息。欧盟规定的食品过敏源一共有14种,其中包括二氧化硫。根据法规要求,固体食品中过敏源含量超过10mg/kg,液体食品过敏源含量超过10mg/L的均需进行标注。因此,若该批枸杞干果中二氧化硫含量超过10mg/kg,则标签中应标示存在过敏源二氧化硫。

  据统计,2017年,宁夏枸杞干果出口欧盟批次占全年出口总批次40%以上,货重超3055吨,占全年出口总货重一半以上。宁夏检验检疫局有关工作人员提醒,枸杞企业若以预包装形式出口欧盟,企业需注意因标签内容不合格而遭受损失。出口企业应密切关注出口国家标签及过敏源管理规定的变化,多渠道搜集食品标签相关法规要求及变化,同时加强标签审核,确保标签既体现产品实际情况,更符合输入国法规要求。(记者 张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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