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金凤区问责65人涉及23家单位

23.02.2016  16:49

  银川新闻网讯(记者 詹思佳)2月23日,记者从金凤区纪委二届六次全会上了解到,2015年金凤区共问责65人涉及23家单位,其中公开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2起,问责干部12人,立案1人,辞退1人,责令退赔费用26000余元。

  2015年,金凤区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将权利关进牢笼,金凤区印发《金凤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意见》,建立了双报告、述责述廉述职、统一考核、廉政谈话等工作机制。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主动担起“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同时细化任务分解,制定了《金凤区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任务细化为6大项65个小项,落实到相关县级领导和28个牵头单位、39个协办单位。

  与此同时,金凤区还修订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绩效考核办法》,通过联合检查、明查暗访、座谈了解等形式开展党风廉政履职情况督查15次,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纳入各单位季度绩效考核。开展廉政提醒54人次,约谈领导干部18名,对违反规定党员干部进行追责。开展了清理公职人员投资办企业专项活动,对1880名公职人员进行了摸底,9名有投资办企业情况的人员自动按规定注销了有关企业或与其脱钩。严格执行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13名党员领导干部按规定进行了报告。

  2016年,金凤区将层层压实“两个责任”,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决查处目无组织、欺骗组织、对抗组织行为。加强对党内议事规则、五不直接分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述廉述职述责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执行不力、落实不力的党员干部予以追究,让守纪律讲规矩成为党员干部的行为习惯。同时结合金凤区实际,完善《中共金凤区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