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凤区检察院批捕首例拒不执行判决案

29.11.2017  23:19

  无视法院判决,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日前,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检察院对张某某以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批准逮捕,这是今年以来金凤区检察院对因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案采取逮捕强制措施的首例案件。

  执行难一直是困扰法院执行的第一大难题,尽管法院采取多项措施对付“老赖”,仍有部分被执行人以各种方式拒绝、逃避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行走在法律的钢丝绳上。

  2017年5月份,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审理了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与陈某某之间的返还原物纠纷,法院判决确定由张某某向陈某某返还车辆。

  判决生效后,张某某未按判决内容履行确定的义务,陈某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执行阶段,经金凤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多次向张某某执行,并对张某某拒不执行行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张某某仍以各种理由拒不交付车辆、转移车辆,逃避交付义务,后无法联系,致使法院判决一直不能执行,情节严重。经审查认为,张某某的行为已经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遂作出上述逮捕决定。

  检察官释法:为惩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确保法院判决、裁定依法顺利执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我国《刑法》修正案及司法解释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相续出台相关规定,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扩大追究刑事责任范围与惩罚力度,彻底让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老赖”无处遁形。公、检、法也相互分工、相互配合,对“老赖”重拳出击,严厉打击。

  记者 王辉

银川首例移交公安拒执案件一审宣判
  11月27日,记者从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银川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