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有效净化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消费环境

22.10.2015  12:59

  针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存在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扰乱农村市场经营秩序,损害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自2015年7月15日起至10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市场重点商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有效维护广大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一是明确责任,有效 净化农村购物环境。 在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推行“网格化”监管,严格落实“定格、定人、定责、定标准”的市场主体监督检查责任制度;积极督促农村城乡结合部商品市场主体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食品和农资经营户严格履行“索证索票”制度,推进食品“一单通”和农资“一帐通”制度,做到追根溯源。 

   二是 加大农村市场巡查力度。 围绕广大农村、城乡结合部和校园周边的农产品和集贸市场、小超市、小摊贩等问题多发场所的乳制品、食用油、肉类、酒类、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等重点品种,扎实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依法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尤其是对“问题乳粉”、“地沟油”、“瘦肉精”、非法添加等反复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严密防范、严厉查处,确保农民消费安全。 

   三是 突出监管重点地区和重点商品。 以侵权假冒行为高发的乡镇集市、小超市、村镇小农家店、小杂货店、小摊点作为重点巡查监管区域,以酒类、化妆品、日用百货、农资、服装等作为重点监管商品,对重点经营户逐户上门检查,对经营者主体资格、销售商品相关手续及进销货票据进行逐一核查,严防侵权假冒商品通过货运渠道流入市场。 

   四是 发挥投诉平台社会服务功能。 充分利用12315、12365、12331、12345及政府微博、公众微信、政民互动平台,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有关咨询、投诉、举报,有针对性地对农村及城乡结合部开展消费教育引导,提升农村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促进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三无”产品及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 

  整治期间,共受理咨询128件,投诉63件,举报12起。查处假冒伪劣商品36件,“三无”产品82件,不合格产品12件,过期食品54件,食品包装标示模糊不清商品12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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