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期)农牧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呈现四大特点

14.03.2018  10:41

  2017年,农牧厅党组紧紧围绕全区农业农村工作实际,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坚持以上率下,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实施党风廉政建设“双强化”工程,加大涉农项目资金督查力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呈现出四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厅党组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精神,在年内召开的20次党组会议上,安排党风廉政建设议题24个;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分层次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向每名厅级领导干部发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告知函》,督促各单位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和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清单”,党风廉政建设“双强化”工程不断向基层延伸,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分工和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厅党组带头并在全厅系统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在强化审计问题整改的同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二是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充分发挥。驻厅纪检组积极履行监督职责,认真落实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和新任干部任前考廉制度,坚持警示教育不放松,及时通报上级关于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例,组织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等,利用短信、微信平台发送廉政警示语和纪律要求,在重要时间节点,督促各级党组织加强监管,严防“四风”反弹;督促落实“五个不直接分管”和“三重一大”等制度,加强对“一把手”权力运行的监督;认真践行“四种形态”,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规范办理信访流转程序,2017年驻厅纪检组办理农牧厅系统问题线索19件、初步核实8件、谈话函询1件、督办转办10件、初核转立案调查2件、处分2人;诫勉谈话6人,工作约谈10人,提醒打招呼8人次;坚持不懈纠正“四风”,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半年督查和内部巡察工作,督促厅系统各级党组织全面整改自查和督查中发现的问题。

  三是监督方式不断拓展、实效不断增强。探索创新“1+X”项目监管新模式取得新成效,落实项目监管主体责任,突出对监督的再监督,对检查的再检查。运用“解剖麻雀”方式,对上年度实施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和蔬菜项目进行专项跟踪督查,涉及资金2.4亿元,抽查中发现问题7类13个,督促项目主管部门对相关县(区)农牧水务局项目实施主体单位的责任人进行了问责。督促各项目主管部门和单位对各自行业和领域内实施批复的项目加强监管,坚持“谁的问题谁处理,谁的问题处理谁”,不断提高项目监管水平。

  四是监督执纪能力不断提升。加强纪检组自身建设,制定完善自治区纪委驻农牧厅纪检组学习培训、问题线索管理及处置暂行规定等相关制度,切实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工作能力。依据《驻农牧厅纪检组党支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坚持每周一召开党员大会和例会,原原本本的学习党章党规、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等;进一步加强纪检组党支部建设,完善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以党建促业务,狠抓作风转变;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规则(试行)》,不断提高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动真碰硬及时查处综合监督单位存在的问题;时刻严守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洁纪律,自觉维护好干部队伍良好形象,切实发挥好“前哨”和“探头”作用,让纪检组真正成为“常驻不走的巡视组”。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在加强自我监督的同时,接受综合监督单位干部、职工和群众监督,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努力做到忠诚、干净、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