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力推进2011年“塞上农民新居”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

09.12.2014  18:14

宁建(村镇)字[2011]2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强力推进“塞上农民新居”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程,现就做好2011年“两大工程”建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今年“两大工程”建设目标任务是:建设“塞上农民新居”新村30个4000户(其中沿滨河大道建设特色示范村庄20个),整治旧村200个2万户;改造农村危房危窑5万户(第一批下达改造任务3.5万户,其中生态移民1.3万户)。

二、总体情况

截止目前,全区已开工建设的新建村庄11个,户数2149户,分别占总任务数的37%、54%。已开工建设的旧村整治点83个,占总任务数的42%;危房改造已开工建设2万多户,占总任务数的40%。

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 受资金、土地等因素影响,部分市县“两大工程”建设进展比较缓慢,特别是新村和危房改造集中建设点,大多数项目都没有开工,只完成了前期准备工作,影响了今年全区“两大工程”建设整体推进。 二是 部分新村和危房改造集中建设点的规划质量不高、布局不合理,不能满足建设和发展的需要,缺乏创新性、示范性。 三是 有的村庄长效管理机制不健全,新建和整治后村庄又出现了“三堆”、“三乱”等“脏乱差”现象。 四是 列入危房改造计划的生态移民户的档案管理工作进展缓慢,有个别集中建设点至今还没有健全相关档案。 对此,各市、县(区)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分析研究,采取切实措施,加快建设进度,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两大工程”建设任务。

三、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加快进度。 两大工程”建设是自治区政府承诺为民办30件实事之一,是关系到统筹城乡,和谐发展的重要民生工程。今年的“两大工程”建设规模大、标准高、要求严、时间紧,各地各部门党政一把手要负总责、亲自抓,调整充实工作机构,明确部门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层层签订责任书,逐级落实责任,统筹安排,协调推进;要从自身做起,改进作风,提高效率,加大工作力度,在建项目要抓进度,新建项目要抓开工,规划项目要抓落地,确保6月上旬前所有建设项目全部开工建设,9月底全部建成。自治区将对“两大工程”建设进行督促检查,对任务完成好、进度快、质量优的市县给予表彰奖励;对进度缓慢、挪用补助资金、不按标准建设、没有按时完成任务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实行行政问责。

二要坚持规划先行,突出特色。 各地各部门要以规划为指导,先规划后建设,坚持“建精品工程、特色工程”的原则,高标准、高起点编制新村建设、旧村整治、危房改造集中建设点、生态移民集中安置点的规划,同步配套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和文化、医疗、社区活动等公共服务设施。特别是滨河大道两侧的新村规划,要深入挖掘和体现当地文化内涵,从村庄总体规划到房屋效果设计、功能、户型的选择,都要体现新发展、新要求、创新性、示范性,做到布局合理、功能齐全、错落有致、特色明显;要有不同的建筑风格,体现多样化、艺术化,为黄河金岸增添新的靓丽风景,提升沿黄城市带建设品位。新村建设的规划和单体设计必须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审核,审定后不得擅自变更设计方案,要严格按照规划设计建设。

三要加强建设管理。 一是强化监管。 要把“两大工程”建设包括生态移民住房建设全部纳入统一的建设监管体系中,严格执行房屋建设技术标准和抗震设防标准。新建农房必须做到有上下圈梁、构造柱,必须满足砌筑砂浆的标号和质量要求,确保工程质量。 二是严格基本建设程序。 各级建设部门要加强质量检查,对层层转包分包、质量体系不健全、不执行抗震设防标准、不按设计施工、偷工减料、违规使用资金,造成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 三是要精细化施工。 要严格按照审定后的规划设计图纸施工,着重抓好施工质量、精细化程度;突出特色,搞好色调处理,确保建成后达到设计效果,体现“一村一品”,避免“千村一面”,确确实实建设各具特色、不同风格的新农村。

四要切实解决住房最危险,经济最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一是 要把老、弱、病、残、五保户等居住在危房中无固定经济收入来源、无自筹建房资金能力的极度贫困户优先列入危房改造计划。各地要对极度贫困户实行全额救助,统一建设住房(20-30平米),实施“交钥匙”工程,让真正最困难、最急需群众的住房得到解决。 二是 要把农村危房改造与生态移民住房建设相结合,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生态移民档案管理工作和住房建设,高标准规划、高质量建设生态移民示范村,配套完善基础设施,同步规划产业布局。从根本上解决中部干旱带群众的贫困和生存问题,真正实现移民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五要提高旧村整治标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各地要按照自治区关于旧村整治的标准和要求,在工作的深度、质量上做文章,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村庄功能现代化、风格特色化、环境园林化、文化地域化、民风文明化,缩小城乡差距,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公共设施、公共产品均等化。同时要组织制订村庄公共设施维护制度、垃圾清运制度和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等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各市、县(区)财政要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付村庄保洁管理人员工资,做到“建设、整治一个村庄,管好一个村庄”。

六要做好技术指导。 各地各部门要参照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的《宁夏特色农宅方案设计参考图集》、《宁夏新农村住宅设计图集》、《宁夏农村住宅抗震技术要点图解手册》和《宁夏农村危房改造、生态移民住房建设技术导则》等,做好对设计、施工单位的技术指导,提升工程设计水平,提高工程建设标准,推进“两大工程”建设的规范化、标准化。要加强对施工队伍培训、管理,特别是有特色新村建设任务的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派出专人到现场服务,确保把每一项工程都建成示范工程、标志性工程。

 

 

 

二○一一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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