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要账无门 法律援助帮助讨薪
2016年5月12日,原州区法律援助中心来了三位农民工。一进门,其中一个皮肤黝黑、长相憨厚地中年男子激动地对工作人员说:“你们可是帮我大忙了,我要了半年多都没有要来的八千元工钱,你们的一个诉状就为我讨回来了,国家的法律援助政策好啊,真能给咱农民工办实事”。中心工作人员听得是一头雾水,没听明白是怎么回事。中年男子坐下后才将事情原委细细的道来。
原来,中年男子等人是农民工,来自于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自治州建始县,中年汉子姓庞。庞某2014年同几个老乡远离家乡到固原打工,受雇于银川某劳务公司。2014年3月,庞某等人被银川某劳务公司派遣到固原市西南新区牡丹花园工地做电焊工。同年6月底,工程完工全部验收合格后,经结算,劳务公司应支付给庞某工钱67920元。劳务公司向庞某支付了部分工钱后,剩余8920元以发包方未支付工程款为由拒绝支付。庞某多次找劳务公司讨要,都遭到拒绝。临近春节,劳务公司人员撤离了工地,庞某依然未拿到拖欠的工钱。无奈之余,庞某多次找有关部门投诉,希望能讨回自己的血汗钱,尽管有关部门也积极进行协调,但事情还是没有得到解决。庞某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找到原州区法援中心,希望能够提供帮助。中心工作人员耐心的听取了庞某的诉说后,决定为其提供法律援助,立即为其起草了诉状,并告诉他先到原州区人民法院立案,随后再指派律师代理诉讼。原州区人民法院受案后立即要求银川某劳务公司应诉,不到一周,该公司就把拖欠的八千多元工钱支付给了庞某。
听完了庞某的讲述,中心的工作人员才恍然大悟。由于法律援助中心每天要接待大量的群众,类似于庞某这种事几乎每天都能遇到,加之此事又过去了几个月,庞某后来也没有为律师代理诉讼的事来过中心,所以工作人员早已把此事忘了,于是才有了开头发生的一幕。送走了千谢万谢的庞某,中心的工作人员很感慨,法律援助这一看来平常的工作,却给背井离乡的农民工送去了温暖,为社会贫弱群体办了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