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他人身份证被警方行政拘留

22.02.2016  16:18
 

  不少人以为,借用他人身份证只要不干违法的事就没什么。事实上,即便是上网、住宿,使用他人身份证也是一种违法行为。

  这不,家住西夏区镇北堡镇的一名男子,就因为冒用他人身份证,被警方行政拘留。

  2月18日凌晨2点左右,一名出租车司机拉着一名醉酒男子来到西夏区公安分局文昌路派出所。的哥反映,醉酒男子要去镇北堡镇,担心安全,的哥想做个出城登记。

  然而,就在民警对醉酒男子进行身份核实时,发现该男子提供的身份证并非他本人。

  民警随即要求男子提供真实身份,不料,男子不但不提供相关信息,反而态度强硬,辱骂民警。不得已,民警只得对醉酒男子进行控制,并通过其他渠道获得了该男子的真实身份信息。

  经查询,该男子姓李,家住镇北堡镇,没有违法行为记录。

  天亮后,李某酒醒。这时,他才向警方陈述,他的身份证在去年9月丢失,一直没有补办,为了上网方便才借用了朋友的身份证。

  据民警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冒用他人身份证是违法行为,要接受公安机关处罚,按规定行政拘留。

  目前,李某已被西夏警方行政拘留。(记者 石永磊)

 

  来源: 银川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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