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庆区召开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工作例会对规范办学提出了具体要求

22.01.2016  17:30

2016年1月20,兴庆区教育局召开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工作例会,来自各辖区教育专干、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回顾总结了2015年度兴庆区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所做的工作。并结合2015年度民办教育年检情况,由兴庆区物价局、民政局、教育局先后从“收费公示、收费备案、按月收费、民非企业登记证的办理与年检、财务工作、日常管理、安全工作、招生宣传、教师工资、信访投诉”等方面,对兴庆区民办教育机构过去一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同时针对寒假期间的培训工作,要求各机构梳理安全意识,加强常规管理,保障师生权益,做到和谐办学、诚信办学。

会议强调,各民办教育机构要进一步严格自律,依法办学、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主动配合并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管理与指导,及时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安全管理,在不断创新、加快自身发展的同时,为兴庆区民办教育发展做出新的贡献。(教育局王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