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安委办转发自治区人工影响 天气与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生产的紧急通知
宁安办〔2015〕83号
各市、县(区)安委办,自治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与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生产的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自治区安委办关于印发《全区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的方案》的通知,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与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生产的紧急通知
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8月19日
附件
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与气象灾害
防御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工
影响天气安全生产的紧急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人影办、气象局:
当前,我区正值人工增雨防雹作业的高峰期,为避免和最大限度的减轻在人工影响天气(以下简称“人影”)防雹、增雨作业中发生的人员伤亡事故,为全面落实8月15日国务院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中国气象局、自治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人影安全生产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意识,落实人影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各市、县(区)政府、各级人影办要高度重视人影安全生产管理,要切实落实人影安全责任制和问责制。分管领导要切实负起人影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明确各级政府承担的人影安全领导责任。各级人影、气象部门和作业人员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在人影作业和装备储运中坚持安全第一,各作业点要严格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切实避免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各地、各相关单位要强化人影安全责任考核追究,一旦发生人影安全责任事故,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二、强化安全检查,及时排查人影安全隐患
各级人影、公安和安全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合作,结合7月上旬人影安全再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联合开展人影安全生产检查“回头看”专项行动。各市县政府要根据我办下发的《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与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关于人工影响天气安全再检查情况的通报》和《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生产整改通知书》要求,全面清查治理安全隐患。特别要做好“为所辖作业点和临时弹药库房配备弹药保险柜及防盗报警监控装置”不打折扣,确保人影弹药存储安全。
三、规范作业流程,确保人影作业安全
区人影中心和各级人影部门要严密监视天气变化,抓住一切有利时机,全力做好抗旱增雨和防雹减灾作业。认真落实安全作业制度,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人影作业点和作业人员。作业前应对作业装备进行认真检查,确保作业装备处于完好状态;作业期间作业点正前方必须保证有500米的开阔地带,作业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格按照射界图实施作业,发射方向和角度应避开城镇、厂矿企业、村庄等人口稠密区,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凡在工作中出现人为安全责任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者,须依法追究当事人和作业组织相关领导的责任。
四、加强安全培训,认真落实作业公告制度
各市、县气象局、人影办要切实加强人影队伍的业务技能培训,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教育,强化作业人员上岗(特别是新上岗作业人员)考核管理,必须将高炮、火箭上岗人员信息抄送当地公安机关备案。进一步提高作业公告重要性的认识,各市、县人影办、区人影中心要切实履行好公告义务,通过电视、广播、报纸、手机短信、农村气象信息预警电子显示屏、大喇叭等多种传播渠道扩大公告范围,加大宣传力度,将作业公告工作落到实处。
五、完善应急预案,规范事故调查处理
各市、县(区)政府、人影办要将人影事故应急处置纳入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中,制定完善人影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在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联合有关部门,妥善做好人影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上报工作。对于作业中出现的事故,要认真调查核实、分析原因,明确事故原因和责任,并及时将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上报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与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
各地要高度重视人影安全生产工作,认真组织做好检查、整改和治理,我办将组织公安、安监等部门于8月25日起开展全区人影安全生产“回头看”专项检查,重点对我办下发的《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生产整改通知书》所列内容的整改情况逐一检查落实,对整改不力的将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