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15号)自治区安 监局关于注销有关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公告(第四批)

02.03.2015  18:28

 

2014年 第15号     自治区安监局关于注销有关企业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公告(第四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款、《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0号)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号)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现对逾期未办理许可证延续手续和终止生产活动的44家非煤矿矿山生产企业和33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附件:1.非煤矿山行业被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2.危险化学品行业被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1月14日. 附件下载: af20150116113405260.xls af2015011611341269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