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08.01.2015  18:08

 

宁安委 〔2015〕2号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自治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根据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两办”紧急通知要求,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部署,自治区安委会决定在全区开展“两会”和春节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以及自治区李建华书记、刘慧主席重要指示批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和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有效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确保“两会一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时间安排   2015年1月中旬至3月中旬。 (一)自查自纠(1月中旬—2月中旬)。 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要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全面自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登记造册,明确整改要求、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应急措施等,及时将发现的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专项检查(1月中旬—2月中旬)。 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结合本行业领域特点,对事故易发地区、易发部位以及危险场所、危险设施,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交办,对重大问题和隐患报自治区区安委办挂牌督办。 (三)综合检查(1月下旬—3月中旬)。 各地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开展本地区安全生产综合大检查,对事故易发多发的企业和行业领域开展重点检查,认真分析、及时解决、跟踪整改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四)督导检查(2月上旬—3月中旬)。 自治区安委会进行综合督查,对市、县(区)人民政府和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全过程督导、督查。   三、检查范围 全区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所有人员密集场所。突出交通运输、消防、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煤矿、非煤矿山、冶金、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 四、检查内容 (一)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以及自治区李建华书记、刘慧主席重要指示精神,中办、国办《通知》和自治区安委会关于做好元旦、春节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情况; (二)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单位实施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情况; (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以及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整改情况; (四)针对节日期间车流、人流和物流高峰期,相关部门和单位应急预案制定落实情况;地方政府和企业衔接应急预案,建立联动机制情况; (五)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情况。 1.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精心组织运力,合理安排车次、航班,确保旅客出行安全。强化车站、机场的安全检查措施,加大交通安全监管和执法力度,严防超员超速、疲劳驾驶和无证无照经营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查处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全力防范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 2.消防安全:全面开展车站、机场、商场、集贸市场、学校、医院、宾馆酒店、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大检查,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严防火灾事故。严格控制大型集会、商家促销、烟花燃放等活动,落实安全保障措施,严防拥挤、踩踏等事故。 3.建筑施工安全:强化冬季建筑工地安全大检查,严格冬季建筑现场管理,加强建筑工地起重机械设备、脚手架、深基坑安全检查,防止高处坠落、触电、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4.煤矿安全:落实《全国集中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方案》,按照“一矿一组、一矿一策”的要求,集中开展煤矿“一通三防”、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和水患等方面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领导干部跟班下井组织生产情况等。 5.非煤矿山企业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边坡管理、排土场、爆破作业等场所和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节后企业复产前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6.危险化学品安全: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情况;涉及危险工艺和重点监管危化品装置的自动控制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落实情况;企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八大作业规章和检维修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穿越公共区域的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7.其它企业安全。冶金企业煤气、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情况;熔融金属吊运、煤气区域作业、交叉检维修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相关企业粉尘抑爆、阻爆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8.烟花爆竹安全:联合开展春节和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督查检查,重点落实批发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仓库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使用情况;专店、专柜依法经营情况;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各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点违规储存、违规经营礼花弹行为整治情况。 9.民爆物品、特种设备、农业机械、电力、铁路、民航等行业领域也要根据“两会一节”特点,制定检查方案,加强安全监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当前,全国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部分地区相继发生多起重大事故,影响了社会的安全稳定。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受经济持续下行压力加大等因素影响,安全生产工作所面临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形势,认真分析安全生产薄弱环节,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领导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指示以及国家和自治区重要会议精神,严格执行新《安全生产法》,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结合实际,亲自抓安全生产大检查安排部署、亲自抓检查督办,抓紧制定方案,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大检查工作组,强化领导,细化目标,明确责任,并督导其他分管负责人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大检查,使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层层布置、层层落实,务必使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严格检查,狠抓落实。 以防范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等方式开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当场查处、现场警示;对查出的隐患要跟踪督办、限期整改、挂牌督办,确保大检查做到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全程不走过场。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敷衍塞责、被动应付的单位和企业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同时,要发挥舆论和群众监督作用,加大公开曝光力度,形成强大的影响力和威慑力。 (三)加强值守,强化防范。 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两会一节”期间带班、值班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认真落实关键岗位24小时在岗值班制,重要岗位实行双岗制。进一步健全完善事故信息报告机制,全面做好事故信息的接报和处置工作,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 (四)完善预案,及时应对。 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和应对处置措施,加强对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重要设施和人员密集场所应急准备工作的检查督导,确保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落实到位。要切实加强应对雨雪冰冻天气的监测预警工作,完善信息共享和应急联动机制,切实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全区“两会一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请五市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和自治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分别于1月15日之前、3月20日之前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安排和总结报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张海东,电话:8622063,邮箱:[email protected]。       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