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秋粮收购工作的通知

22.09.2015  18:05
各市县(区)粮食局,宁夏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今年我区秋粮种植面积有所增加,整体长势良好,预计产量增长,商品率提高。为提前做好收购准备工作,特作如下通知:       一、加强调查研究,准确把握粮情       据农牧部门统计,今年我区稻谷种植面积在128.7万亩、产量68万吨左右;玉米458.3万亩、产量预计238万吨,较上年均有增加。今年稻谷以晚熟品种居多,成熟略迟,收购工作将在10月初全面展开。为此,各地粮食部门要及早调查了解当地秋粮生产情况,准确掌握种植面积,测算秋粮产量,密切关注质量状况,及时收集反映影响收购工作的各种动态,做好农民合作组织、家庭农场和种粮大户的产销衔接,加强信息沟通,增强预见性和针对性,牢牢把握收购主动权。       二、做好分析预判,引导各类收购主体入市       今年,国家继续实行最低收购价和临储收购政策,但适度下调了收购价格,严格执行质量标准,提前启动收购预案,目的是为了更好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积极引导种植结构优化,鼓励适销对路的优质粮食生产,促进国内粮食供求平衡和有序流通。各地要把本地区粮食流通与全国的大环境紧密联系起来,通盘分析,准确研判,既要看到有利的一面,也要预测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做好打持久战的心理准备。       三、积极做好秋粮收购各项准备工作       秋粮收购是全年粮食收购的重头戏。做好秋粮收购工作,对于防止出现农民“卖粮难”、稳定粮食生产、确保粮食安全意义重大。各地要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意见》,把秋粮收购作为当前粮食流通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抓实、抓细、抓好,确保收购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一)扎实做好秋粮收购各项准备工作。 一是抓紧做好仓容准备。要通过调销腾并,减仓扩容,充分利用社会仓容,千方百计扩大收储能力;二是及早做好资金、设备和物资的准备。各收储企业要及早做好场地、收购设备和物资的检修配备工作,积极开展收购人员业务培训,切实提高业务技能;三是提早做好政策宣传。今年玉米产量大,商品率高,加之国家临储收购价格下调引发国内玉米价格普遍下跌。各地要积极利用多种渠道和多种方式,及早向农民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加强舆论引导,为秋粮收购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创新收购模式,提升服务质量。 要牢固树立为农服务意识,进一步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要适应粮食生产组织方式的新变化,积极探索创新粮食收购模式,主动加强与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组织等专业生产经营者的对接,通过订单收购、预约收购、上门收购等多种方式提升服务水平,龙头加工企业要设立订单收购点,引导农户就近售粮,坚决执行“五要五不准”收购准则,要让售粮农民卖“舒心粮”,不让农民卖“过夜粮”。       四、制定收购预案,完善相关措施       各地粮食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秋粮收购工作方案,细化和完善相关措施,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有效应对收购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要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统筹协调秋粮收购价格衔接。       (一)引导区内各类用粮企业做好市场化自营收购。       1、发挥中央及自治区粮食储备企业的主导示范作用,积极与各农场和种粮大户提前对接,增设临时收购点,采取上门检验、预约收购等措施,变坐等收购为现场收购,确保政策性粮食收购计划的落实。坚持常年敞开收购,立足早收粮、多收粮、多储粮,努力掌握粮源。同时要把好粮食收购质量关,确保入库粮食质量合格,储存安全。       2、发挥加工企业及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作用,加强信息沟通,采取有效措施,支持、鼓励、引导和规范各类粮食企业、经纪人等多元主体积极参与秋粮收购,在确保订单计划的基础上,实现政府支持保护与发挥市场作用的功能互补,活跃收购市场,促进粮食流通和农民增收。       (二)加大高水分 收购烘干处理力度 ,引导农民适时收割稻谷 为有效解决我区银川以北频繁出现稻谷 “两高两低”的质量问题,提升品质优势,自治区粮食局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等举措,在全区建成了水稻、玉米烘干设施27套,日处理能力可达2.7万吨。新上高水分粮就仓(垛)干燥设备8套,一次性处理高水分粮2.4万吨。各地粮食主管部门要及时公布高水分稻谷收购地点和政策,鼓励引导种粮大户适时收割,定点销售。       (三)完善收购预警机制。 一是建立收购网点备案机制。各收购主体要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收购网点,相互通报,并在当地粮食主管部门备案;二是坚持粮源及价格协调机制。根据收购进度和市场行情,区市粮食局要适时协调中储、宁储及各收储加工企业稳定收购秩序,严禁相互抬价或变相压价,坚决杜绝内讧和拆台行为;三是建立收购行为干预机制。自治区及各市县粮食局要在秋粮收购期间不定期派出巡查组,对盲目抢购、哄抬价格、无视禁令打白条和恶意克扣等违纪行为及时进行查处和干预,并将巡查情况以动态形式报告党委和政府;四是建立收购形势及价格监测机制。要加强收购市场形势分析,及时研判价格走势,提高检测能力,指导企业理性有序收购;五是启动秋粮收购进度和信息上报机制。自10月1日至12月30日,各收购主体要在每周一、四及时上报收购进度,各市粮食局同时报送市场动态,必要时可启动日报机制。           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局 2015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