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质监局办公室关于优化全区特种设备检验申报工作的通知

31.07.2017  11:11

各市、县(区)市场监管局,宁东质监局,银川市、固原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自治区锅检所、机电所:

为方便全区各地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申报特种设备检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就近申报检验。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可根据企业实际,就近选择自治区锅检所及各分所、自治区机电所及驻各市检验中心,申报特种设备检验。自治区锅检所、机电所以及各分所、检验中心不得拒绝非本地区企业的特种设备检验申报。

二、及时实施检验。各检验单位收到企业申报后,要合理安排检验人员开展检验工作,检验后及时出具检验报告,不得增加被检单位负担,不得随意增加收费项目。要提高服务意识,开展提醒企业申报检验服务,做好催检记录,对仍不按时报检的单位及时报告设备注册地的安全监察机构。

三、依法办理使用登记。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办理机构应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认真审查相关资料,认可自治区锅检所、机电所以及各分所、各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及时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四、加强宣传。各单位要加强宣传力度,尽量让本地企业知晓熟悉相关内容,方便企业办理特种设备业务。要紧密结合实际,进一步解放思想、改进服务作风,不断研究推出便企利企的措施,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

 

 

 

自治区质监局办公室             

2017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