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宁六措施做好秸秆焚烧专项整治工作

23.10.2017  18:00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焚烧秸秆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秸秆有效利用和焚烧污染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中宁县农牧局高度重视,紧急动员,精心组织,从即日起至2017年11月中旬,在全县范围内全面禁止焚烧秸秆,确保“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的专项整治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做好焚烧秸秆专项整治工作,由中宁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农牧局局长、环保局局长、县公安局副局长任副组长,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大宣传力度,利用电视、广播、宣传单、手机短信、悬挂横幅、“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等各种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焚烧的危害性,让群众真正理解并自觉加入到秸秆焚烧的宣传队伍中,为专项整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切实加强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加强督查,尽职尽责。成立由农牧、环保等部门组成的联合督导组,对全县各乡镇焚烧秸秆整治工作进行明察暗访,督导各乡镇落实秸秆焚烧主体责任。二是要求各乡镇要加强领导,切实按照自治区“从严从实抓落实,大干实干一百天”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全县、乡、村三级监管责任,确保焚烧监管责任进村入户到田。三是加强对养殖企业、合作社的管理,充分发挥农机作业公司、农机合作社作用,积极开展玉米秸秆粉碎还田、打捆、饲料加工利用,采用财政补贴等措施开展秸秆收集、贮存,从源头上治理秸秆焚烧,提高秸秆资源利用率。四是坚决杜绝焚烧秸秆现象。结合秋季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全面落实定专人、定职责、定区域、定岗位、定时间、定要求的“六定”目标务,必须打赢秋季焚烧秸秆攻坚战。

(供稿:中宁县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中心     潘学琴              编辑:农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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