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新规新年施行

04.01.2017  22:03

新的一年开始了。许多与我们生活密切相关的重大法规,于1月1日开始施行。

哄骗拐走婴幼儿视为偷盗婴幼儿 可判死刑

最高法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该司法解释明确,对婴幼儿采取欺骗、利诱等手段使其脱离监护人或者看护人的,视为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偷盗婴幼儿”;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单位工作人员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将所诊疗、护理、抚养的儿童出卖给他人的,以“拐卖儿童罪”论处。

中药材质量将被全程监管

我国首部《中医药法》出台,于2017年1月1日正式实施。

专家认为,坚持扶持与规范并重是中医药法的一大亮点。针对中医药行业中存在的服务不规范、中药材质量下滑等问题,中医药法作出有针对性的规定,特别是对在中药材种植过程中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违法行为,明确了处罚措施,以加大对危害中药材质量安全行为的惩处力度,

为确保中药材质量安全,中医药法规定,“国家制定中药材种植养殖、采集、贮存和初加工的技术规范、标准,加强对中药材生产流通全过程的质量监督管理,保障中药材质量安全”;“严格管理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使用,禁止在中药材种植过程中使用剧毒、高毒农药”。

对违规在中药材种植过程中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中医药法规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食用野生动物要被追究法律责任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新版野生动物保护法最大的亮点是,禁止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或者使用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禁止为食用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这意味着,从2017年1月1日开始,凡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就要受到法律追究。

此外,新法还增加了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的内容,指出保护栖息地是保护野生动物物种的关键,对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要给予处罚。同时更明确了“国家对野生动物实行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监管的原则”。

网络表演经营要取得许可证 表演者应实名注册

文化部2016年底印发《网络表演经营活动管理办法》,并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从事网络表演经营活动的网络表演经营单位,应当根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向省级文化行政部门申请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的经营范围应当明确包括网络表演。网络表演经营单位应当在其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明《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编号。

办法指出,网络表演经营单位应当要求表演者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实名注册,并采取面谈、录制通话视频等有效方式进行核实。对境内表演者,网络表演经营单位应当于表演者开展表演活动之日起10日内,将表演频道信息向文化部备案。同时,未经批准,不得为境外表演者开通表演频道。

航班延误新规:三种情况下旅客享受免费食宿服务

交通运输部公布的《航班正常管理规定》将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根据规定,由于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以及旅客等非承运人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出港延误或者取消,承运人应当协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费用由旅客自理。发生以下三种情况旅客可享受免费食宿服务:由于机务维护、航班调配、机组等承运人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出港延误或者取消;国内航班在经停地延误或者取消;国内航班发生备降。

乘坐飞机5类物品不能托运

从2017年1月起,包括新版《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民航旅客禁止随身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民航旅客限制随身携带或托运物品目录》等一系列民航新规将开始实施。

按照新版《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除了额定能量超过160WH(32000毫安)的充电宝不能带上飞机外,枪支等武器、爆炸或者燃烧物质和装置、管制器具、危险物品以及传染病病原体、打火机、酒精体积百分含量大于70%的酒精饮料等其他物品也都禁止随身携带和托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