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装修 能租房 去年公积金提取额增2亿多

05.02.2016  11:47

  银川新闻网讯(记者  黄超)日前记者从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2015年该中心连续出台公积金使用新政,使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大幅增长,提高了住房公积金使用率。

  2015年全年,银川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为23.95亿元,同比增长11%,较2014年增加2.276亿元;公积金提取笔数160248笔,同比增长60%,较2014年增加60126笔。截止到2015年12月未,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达124.94亿元

   2015各类提取业务

  住房消费提取19.65亿元同比增长7%

  是住房公积金提取的主要部分,占提取总额的82%

  其中,购房消费提取5.75亿元,同比增长3%,占提取总额的24%;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类提取13.9亿元,同比增长8%,占提取总额的58%。

  失业类提取0.55亿元同比增长77%占提取总额的2%

  其他部分类,如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支付房租、房屋维修等提取0.26亿元,同比增长333%,占提取总额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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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落实多项政策

  2015年,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关于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及提取范围的通知》,落实了多项政策。

  1.付商品房房租,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工作所在地或住房公积金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居住者,每年只能就一套租赁住房提出提取申请,每半年或一年申请一次;

  2.用来住房装修(维修),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10年(含)以上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且自住住房房龄在10年(含)以上的,可以再装修(维修)自住住房时,提取使用一次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3.职工及其配偶其中一方使用过住房公积金的,则房屋装修(维修)不可以提取公积金;缴纳物业费,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在缴存地有一套自有住房需支付物业费的,可申请提取公积金支付物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