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公安局关于建立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名录的通告

08.04.2016  11:18

  为切实履行全市公安机关知识产权刑事保护职能,有效保护我市重点知识产权企业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企业和群众自主知识产权的维权意识,根据《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银川市公安局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侦查支队将重点加大对入选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进一步提升企业的自主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并以树立我市在全国保护知识产权领域的

  标杆形象和为我市发展新型经济大战略保驾护航为目标,计划将于2016年4月5日起,针对我市易被仿冒侵权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民族企业和入驻我市投资发展的以及国内外具有一定知名度的企业,开展为期半年的全市知识产权企业保护名录注册登记工作,主要包含企业的商业秘密、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等。期间,凡是通过严格筛选和审查的企业将被我局列为全市知识产权重点保护对象,为今

  后开展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实行更加严格的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工作奠定扎实的基础。

  一、请各相关企业提供具有知识产权(专利、商标、著作权、版权等)资质的原始文件等。

  二、请各相关企业提供被国家及自治区评定为著名、驰名商标的原始文件等。

  三、请各相关企业提供企业的基本信息(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经营现状等。

  如有疑问请致电0951-5010709,13995011285(夏警官)咨询。

  联系人:丁伟夏承理

  联系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北街332号(原刑侦局院内综合楼二楼210办公室)

  特此通告

  银川市公安局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侦查支队201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