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年”活动专刊之十五

21.12.2018  16:40

我区各市组织验收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今年以来,宁夏各地围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年”活动,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县(区、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实体平台已基本建成。为进一步巩固建设成果,发掘亮点、查漏补缺,切实做好新时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10至11月,宁夏各市对所辖区域内各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从建设标准化、服务专业化、公开常态化、管理规范化和工作信息化等五个方面进行了全面验收并提出了进一步工作措施和要求。

    银川市 司法局分三个小组,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现场评分等方式对全市6个县(区、市)区已建成的66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抽取的12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进行了督查验收。经验收,综合评分在86分(好)以上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63个,综合评分在60-85分(中)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个,灵武市白土岗镇和城东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因重新装修改造,暂不参评。抽查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综合评分在86分(好)以上的11个,综合评分在60-85分(中)的1个。验收发现,各县(区、市)因地制宜、特色鲜明,其中灵武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实现“一站式”服务全覆盖,工作站人员着装统一,挂牌上岗,全部设有背景墙,并将制度和法律顾问咨询电话统一上墙,同时积极解决“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费”达到人均2万/年。永宁县闽宁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制度比较完善,每半年定期对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的法律顾问进行考核。胜利乡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将办事流程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律师信息全部在院内进行公示。兴庆区、西夏区严格按照自治区司法厅相关要求,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制度。金凤区阅海万家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根据社区群众需求,安排公证员、律师定期开展法律服务。贺兰县结合金贵镇、常信乡群众征地拆迁纠纷多等法律需求量大的特点,着重打造“一站式服务”大厅,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验收结束,针对县(区、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工作室发展不平衡,个别县(区、市)工作滞后的问题,银川市司法局要求各县区司法局: 一要 加强整改力度。要严格对照《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验收标准》《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验收标准》,逐项对照,责任到人,进行认真整改。整改后,要求各县(市)区司法局进行再次督查验收,银川市司法局届时将抽查验收,并将结果通报全市。 二要 进一步规范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工作室的建设。全市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工作室负责人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对已建成的“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按照群众所需合理设置服务岗,随时调整服务岗,合理划分大厅功能区,配备齐全办公设施,招募法学专业大学生参与法律服务。注重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热线平台和实体平台的融合联动。紧紧围绕实体平台建设这一载体,加快有序、高效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提档升级。

    石嘴山市 司法局验收组以实地检查、听取汇报、现场测评、走访调查等方式对全市36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抽取的49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进行了验收。经验收,平罗县13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中,评分85分以上2个,90分以上11个;惠农区12个工作站中评分在85分以上1个,90分以上11个;大武口区11工作站中评分在85分以上3个,90分以上8个。验收结束后,石嘴山市司法局结合验收情况提出三点工作思路和措施。 一要 完善经费保障。积极争取财政部门支持,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行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经费中设立专项经费,建立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机制和公益性法律服务补偿机制,为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有力支撑,推进形成结构合理、覆盖城乡、网络健全、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二要 进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总抓手,完善市、县、乡(镇)、村(社区)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加强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的制定与管理,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专业特长,将法律援助、律师服务、公证服务、人民调解等利用网络、微信、微博、电话、实体窗口等渠道,将服务业务送到群众身边。 三要 继续加强队伍规范化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政治素质;加强业务培训,增强组织保障能力,提高专业素质;加强廉政建设,强化内部监督,落实廉政措施,防止和杜绝各种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坚决维护廉洁自律的良好形象。

    固原市 司法局验收组分两个小组通过实地考察、组织座谈、广泛讨论等方式,严格按照司法厅《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验收标准》,对全市65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进行了逐项对照验收。经验收,全市各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综合评分在86分(好)以上的32个,综合评分在60-85分(中)的31个,西吉县将台堡镇和泾源县黄花乡由于城镇建设拆迁新建,政府办公场所尚未建成,暂不参评。通过验收,固原市司法局就实体平台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分析原因,提出了五点对策和建议。 一是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求全市各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认识到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思想上解决认识不清,精神懈怠的问题。 二是 分解任务,压实责任。根据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的建设情况,坚持实体平台建设和服务质量效果提升并重,分解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层层压实责任。积极争取同级政府的经费和人员配备支持,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方式,配齐专职人民调解员,进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质量。 三是 再接再厉,持续跟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要持续发力,科学合理设置场所、办公设施等,整合现有资源,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理清思路。坚持问题导向,对于存在的问题和短板要积极整改落实,要从软件和硬件上同时跟进,确保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好、用好。 四是 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方式,利用“互联网+”,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 五是 强化监督,督促落实。建议由县(区)政府牵头相关成员单位每年对各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进行考核。检查各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台账、档案资料等,建立公共法律服务质量评价机制,由享受服务的个人或者单位对律师及法律服务工作者提供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价,以此衡量各乡镇(街道)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效果。并将评价结果作为各乡镇(街道)在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年终考核评定,作为律师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的依据。

    中卫市 司法局验收工作组分两个小组,通过实地查看、召开座谈会、走访服务对象等多种形式全面掌握各实体平台建设实际情况。验收组严格按照《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验收标准》,一把尺子量到底,实事求是逐条评分。经验收,综合评分在86分及以上(好)的12个,综合评分在60-85分(中)的27个。中卫市司法局结合本次验收工作。要求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认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感,努力创新服务机制,为新时代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一是 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强化服务意识,迎难而上。对于查找出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切实整改,指导督促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力争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是 规范各级实体平台建设。要紧紧围绕实体平台建设这一载体,以此次验收为契机,有序、高效地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提档升级,坚持不懈补短板、强弱项,严格按照建设实施方案和验收标准查漏补缺,不能随意降低标准。要探索创新,最大限度拓展服务领域。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充分发挥主阵地和一线综合服务功能,努力让工作站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成为维护群众权益的重要抓手和工作支点。 三是 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宣传力度。创新方法,拓宽渠道。充分利用“中卫普法网”、政府门户网站、《城市频道》楼宇电视、Fm92.7交通音乐广播等新媒体开设专栏,对“12348”服务热线、宁夏法网等微信公众号、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的宣传,利用法治宣传“三下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精准扶贫法律服务、“法律八进”等专项活动开展对公共法律服务的宣传,进一步提升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 四是 强化队伍建设。各县(区)司法局要进一步提高实体平台工作人员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坚持集中培训、集中学习、集中交流研讨和微信新媒体等方式,深入学习公共法律服务相关政策和业务知识,力求学通弄懂做实。切实转变干部作风,创新工作思路,努力建设一支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司法行政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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