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法律服务上门解民忧

28.06.2018  03:53
公共法律服务上门解民忧  

 

    6月上旬,中卫市沙坡头区常乐镇某村民李某和妻子互相搀扶颤颤巍巍来到中卫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寻求法律帮助。老两口年老耳背,沟通困难。法律援助值班专职律师张梅热情接待,搀扶入座并给倒上热水,耐心细致地进行询问,了解到李某的女儿出嫁到浙江,因离异后生活困难,李某想将90年代给自己侄儿种的机动田要回来后补助女儿的生活,为此与其侄儿发生矛盾纠纷。由于两位老人年事较高,不能清楚的表达自己的诉求,于是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决定为两位老人提供公共法律上门服务,切实帮助老人解决问题,免去老人奔波之苦。

    6月14日清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和法律援助专职律师分别到常乐镇司法所、综治办、了解该矛盾纠纷调处情况,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陪同下来到村委会。李某和其妻已早早在村委会等待,工作人员分别与村书记、队长详细询问了二轮承包前该机动田的耕种及所属情况,并进行调档取证,查看了队长存放的二轮承包责任田登记册,核实调取相关证件证相关情况。随后又与李某的儿子进行电话沟通,通过查证了解,工作人员掌握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和老人的想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给两位老人解释了关于土地流转过程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并引入相关案例进行了劝解,将对方当事人叫来进行了调解,老人的心病终于得以解开。 

    今年以来,中卫市司法局高度重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着力打造覆盖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方位提供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司法鉴定、普法宣传、公证等法律服务。全面提升服务质量,不断深化便民措施,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提供上门服务;为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和农民工等特殊群体开启绿色通道,提供优先服务;推行点援制,提供定制服务,实现了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应援优援,较好地维护了当事人人的合法权益,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及时、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切实做到让“自己多受累、群众少跑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