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将定期向公众开放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

17.11.2017  16:07

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杨兆莲) 为促使公众理解环保、支持环保、参与环保,激发公众环境责任意识,宁夏环境保护厅、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前联合印发《关于推进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方案》,要求各地市环保、住建等主管部门指导各地市每年定期开展环境监测设施、危险废物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设施等公众开放活动。

根据方案,2017年底前,各地市选择具备开放条件的环境监测设施、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和垃圾处理设施作为定期向公众开放点;有条件的地市可选择一座危险废物或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设施作为定期向公众开放点。2020年底前,这项工作全面展开,推动开放工作常态化。各类开放点每两个月应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公众开放活动,预约参观人数较多时应适当增加开放次数。

据了解,公众开放活动可采取预约报名和集体组织相结合的方式,邀请“两代表一委员”、专家学者、社会组织、媒体代表、学生、企业员工等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并针对不同人群特点分别采取对话交流、政策咨询、现场观摩等形式。开发图书、挂图、宣传册、公益广告、动漫等宣传产品,安排专人接待、指引和讲解,提升活动吸引力和感染力,并将注重对公众意见的收集、评估和反馈,深化与公众的联系与沟通,通过公众的亲身体验,推动我区环保公众开放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宁夏向公众开放环保设施保障公众知情监督权
新华社银川11月21日电(记者 张亮) 记者从宁夏环保局厅
水利部、自然资源部检查利通区水流产权确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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