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司法局采取“八项措施”扎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16.04.2016  18:22
      2016年,中卫市司法局采取八项措施,扎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加强律师服务工作。 通过组建法律服务团,以开展律师法律服务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活动为载体,推进公益法律服务向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低收入人群、残疾人、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等群众的延伸。 二是改进公证工作机制。 开展公证法律服务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活动,通过巡回办证、蹲点办证,组织公证人员定期或不定期深入乡镇、村(社区)开展公证咨询和业务办理,搭建便民服务平台,开辟办证绿色通道。 三是强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监督指导,加强业务培训、职业教育,强化执业管理,通过诉讼和非诉讼代理、法律咨询等方式,为群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 四是发挥人民调解作用。 在全市40个乡镇,469个村(居、社区)全部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深化、拓宽行业性专业化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在集贸市场、工业厂区、物流园区、清真寺等行业及企事业单位积极发展人民调解委员会。 五是拓展司法鉴定领域。 引导司法鉴定为人民调解、公证、仲裁等法律事务及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医疗纠纷、房屋拆迁等争议解决提供公益性服务。对经济困难、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提供司法鉴定援助。 六是完善法律援助工作制度。 法律援助案件全面实行“点援制”,保障法律援助案件受援人对案件承办人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援助。建立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办案质量评估制度和投诉处理制度,确保办案质量和受援人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维护。 七是扩大社区矫正工作覆盖面。 组织社区、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教育帮扶,形成对刑满释放人员开展教育帮扶的社会合力。推进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健全社会帮教工作体系,落实重点人员必接必送制度,全面实现重点帮教对象的衔接。 八是构建普法依法治理体系。 依托法治文化阵地,充分利用现代传媒手段,逐步建立、完善基层法治宣传教育公共设施体系和网络体系,形成以“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社会各界全面参与的普法格局。进一步深化法治城市、法治县(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多层次多领域的创建活动,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形成科学完善的法治中卫建设体系。(据中卫市司法局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