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社会共享房改成果

28.08.2015  09:28
张保全李全安
全社会共享房改成果
张保全李全安
        住房制度改革是我国改革开放的重要内容之一,30多年来,风雨兼程,一路艰难。广大从事这一行业的干部职工为此倾注了巨大心血,做出了积极可贵的奉献。我市住房制度改革成果令人十分欣慰,改革成果惠及万千家庭。
        一、住房制度改革
        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前,我国实施“统一管理、统一分配、以租养房”的公有住房实物分配制度。城镇居民的住房主要由所在地政府解决,各级政府和单位统一按照国家的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进行住房建设,住房建设资金90%的来源主要靠政府财政拨款,少量靠单位自筹。住房建好后,以低租金分配给干部职工居住,住房成为一种福利。这种福利住房制度,在当时较低水平的消费层次上,较好地满足了城镇居民的住房需求。这段时间里,在国家坚持优先发展生产方针的指导下,我市住房基本建设投资规模严重不足,到上世纪70年代,随着城市人口的增加,住房供给严重滞后,供需矛盾日益突出,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
        1978年邓小平提出房改问题,由此开启了我国住房制度改革之路。1980年4月,邓小平同志明确提出,住房改革要走商品化的路子,在理论上突破了住房制度改革的局限。同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全国基本建设工作会议汇报提纲》中提出,“准许私人建房、私人买房,准许私人拥有自己的住房”,开始实施住房商品化政策,从此拉开了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的序幕,我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同步启动。
        1994年,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的决定》,要求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积极推进租金改革、稳步出售公有住房,加快经济适用住房的开发建设。银川市制定了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出台了市区公有住房出售管理办法等5个配套办法,在我市逐步形成了以中低收入家庭为对象,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经济适用住房供应体系和以高收入家庭为对象的商品住房供应体系。
        1998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决定自当年起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建立住房分配货币化、住房供给商品化、社会化的住房新体制。根据国家规定,我市大规模建设廉租住房,出台了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等制度,最低收入家庭可以租赁由政府或单位提供的廉租房;出台了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销售审批管理等制度,中低收入家庭购可以买经济适用住房;其他收入高的家庭购买、租赁市场价商品住房。根据国家的住房制度改革政策,我市基本形成了针对不同收入群体的住房供应体系。
        2003年,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继承发展的通知》,对住房供应体系进行重大调整,住房供应主体由经济适用住房调整为普通商品住房,把经济适用住房定性为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根据国家政策的调整,我市补充完善了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建筑面积(80㎡以内)、供应对象、申请审批程序作了严格限制。
        2007年,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以低收入家庭为对象,进一步建立健全城市廉租房制度,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加大棚户区、旧住宅区改造力度。为了更好地落实国务院意见,我市出台了《银川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办法》,建立了住房保障证制度,凡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填写申请表、提交规定的各项证明和材料,经过“三审两公示”(居住地街道申请初审并公示、辖区民政部门复审、住房保障部门终审再公示),从申请到领取住房保障证大约需要2个月的时间。截止到2014年,已办理住房保障证的14700户,购买限价商品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有证就可以买到;公租房已安置2000户,尚有1700户持证轮候;廉租房已安置8467户,尚有4904户在持证轮候。在持证轮候期间可以享受租金补贴,一旦实物配租,补贴自动取消。
        二、住房制度改革成果显著
        我市的住房制度改革经历了30多年的风风雨雨,带动国民经济高速发展,强力推进了住宅产业化,促使人们的住房消费观念彻底转变,老百姓的住房条件得以显著改善。
        一是落实公房出售、房租改革、租金减免政策,截止到2014年,全市累计出售公有住房113845套,81.03万㎡,收回资金27.12亿元,平均每㎡售价334.71元,受益家庭113845户;房租改革公房租金提高了6倍;租金减免2091户。二是终止实物分配,逐步推进住房分配货币化,到2014年底,发放住房补贴2.6亿元,约2万人受益。三是住房开发建设快速增长,居民住房水平不断提高,建设经济适用住房,2014年累计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49000套,限价房5000套。2014年房地产开发投资388.89亿元,新开工960万㎡,占全国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27.92%。人均居住面积比上世纪八十年代提高了6.5倍,人均建筑面积36.21平米。四是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截止到2014年,开户单位3619个,职工人数30.21万人,累计缴存总额180.84亿元。当年归集29.88亿元。共发放个人贷款6.9万户,116.44亿元。贷款余额52.26亿元,发放保障住房建设项目贷款7.94亿元,增值收益中为政府提供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45亿元。
        据统计,银川市三区城镇人口124.76万,约41.59万个家庭,其中购买公房113845户、购买各类政策性住房123413户、租金补贴和减免7000户,共计24.43万户,就是说59%的家庭住房条件改善直接得益于住房制度改革政策。
        三、住房供给出台新政策
        今年,宁夏将停止新建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探索建立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商品住房“三位一体”的住房保障供应体系。
        日前,宁夏住建、财政、民政、国土等7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开展共有产权住房供应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共有产权住房供应模式有租赁型、棚改型、自住型和政企合作型四种。共有产权住房实行政府定价,原则上低于同类型商品住房销售价的10%至15%。
        根据意见,对政府主导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住房保障对象在租住一定年限并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时,可申请购买部分产权,与政府共同拥有房屋产权。当保障对象拥有该公共租赁住房70%以上产权时,政府产权部分的使用权可无偿让渡给租住人。对棚户区改造安置房,房屋安置面积超出补偿面积而棚户区居民暂时无能力购买全部产权时,对超出面积部分可通过与政府共有产权的方式安置,居民对政府占有产权部分缴纳租金。当居民拥有房屋80%以上产权时,政府产权部分的使用权可无偿让渡给居民。政府可组织建设共有产权住房,以满足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首套自住房需求。自住型共有产权住房的个人产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房屋产权的80%。
        另外,租赁型、自住型共有产权住房购买人自取得房屋完全产权之日起,居住满5年可上市交易。棚改型、自住型共有产权住房购买人在2年内取得完全产权的,按工程竣工当年售价给予10%优惠,在3年内取得完全产权的,按5%给予优惠。
        (作者单位:银川市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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