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安监局关于开展全区涉粉 尘企业防尘防爆抽检工作的通知

12.08.2015  12:31

 

宁安监技术〔2015〕105号

   

各市、县(区)安监局,宁东管委会安监局,宁夏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专业中心,各涉粉尘企业:

根据自治区安监局2015年重点工作计划要求,为进一步促进涉粉尘企业安全与职业卫生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夯实安全生产管理基础,有效遏制涉粉尘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及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定于2015年8-12月组织开展全区涉粉尘企业防尘防爆抽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检重点和依据

抽检重点为涉粉尘企业粉尘性质判定及浓度检测、通风除尘系统检测、安全设施检测、劳动防护用品检测、安全生产及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检查等。检测和检查依据安全生产及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执行。

二、抽检任务分配

本次抽检的具体检测任务经组织招标由宁夏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专业中心承担,自治区安全生产技术检测检验中心负责做好抽检工作的组织协调、质量控制及技术监督。抽检范围为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中卫市、固原市及宁东经济开发区重点涉粉尘企业。抽检企业数量80家,其中银川市20家、石嘴山市20家、吴忠市15家、中卫市15家、固原市5家、宁东经济开发区5家(具体抽检企业名单见附件2)。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检测机构要认真按照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切实做好抽检工作。抽检工作人员要坚持公正、科学、廉洁、高效的原则,认真恪守职业准则,严格依照规程操作。

(二)抽检完成后,检测机构应一式五份及时将被检企业技术抽检报告分别提交自治区安监局规划科技与法规处、自治区安全生产技术检测检验中心、被检企业及属地安监局,同时自存备查。

(三)按照“一企一报”的原则,技术抽检报告结论需对各个检查项合格与否进行评价,对不合格项要明确整改时限。遇有重大隐患,随时发现随时向企业反馈并向安监部门报告。

(四)受检企业要配合检测机构开展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抽检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与检测机构在检测现场共同对检测结果进行记录,并对不合格项及时进行整改。

(五)抽检结果全区通报,抽检不符合项公开挂网曝光,实行整改“销号退网”制度,企业整改结束后及时向属地安监部门报告并接受原技术抽检机构的复检。

(六)落实整改实行属地原则,属地安监局向存在问题企业及时下达整改指令,限期整改。对存在安全隐患并不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企业依法处罚,对存在重大隐患又不落实整改的企业依法停产整顿。自治区安监局相关业务处室负责监督指导落实整改。

(七)属地安监部门对完成整改的企业要及时向自治区安监局相关业务处室及自治区安全生产技术检测检验中心上报,由自治区安全生产技术检测检验中心组织原检测机构进行复检,复检结果及时通知相关安监部门及企业。

(八)各级安监局在行政执法和日常检查工作中,要将技术抽检发现企业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作为重要内容。

 

附件:1.2015年全区涉粉尘企业防尘防爆抽检工作实施方案

2.全区防尘防爆抽检企业名单

 

 

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8月5日


附件1

 

2015年全区涉粉尘企业

防尘防爆抽检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安监局关于开展全区涉粉尘企业防尘防爆抽检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了切实做好抽检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抽检目的

全面掌握我区涉粉尘企业的粉尘种类及浓度、通风除尘系统综合效能、防尘防爆设施设置、安全生产及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落实等情况,科学研判涉粉尘企业存在的安全生产风险和事故隐患,为各级安监部门监督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供依据,促进企业实现本质安全。

二、抽检原则

抽检范围覆盖全区涉粉尘企业集中重点地区,抽检企业覆盖涉粉尘大、中、小各类企业,抽检项目确定粉尘危害程度、设施、用品、管理四个重点内容,抽检方法统一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标准,抽检过程严格质量控制,抽检结果“一企一报”、 “一企一档”统一编号。

三、抽检范围

银川市20家,石嘴山市20家,吴忠市15家,中卫市15家,固原市5家,宁东5家。

四、抽检项目

(一)粉尘性质判定及浓度检测。

1.岗位粉尘(个体呼吸性粉尘)是否超标,超标原因分析 ;

2.定点粉尘(总粉尘、呼吸性粉尘)是否超标,超标原因分析;

3.定点游离二氧化硅测定及粉尘种类判定分析。

(二)防尘防爆设施检查及检测。

1.电气设施设备是否防爆;电气线路敷设是否合理;电气设备金属外壳是否可靠接地;

2.排风罩设置是否合理,检测其性能;

3.通风机设置是否合理,是否防爆,检测其性能;

4.除尘器设置是否合理,是否设置抑爆、泄爆装置,是否防雷防静电,设备运行时联锁装置是否处于联动功能状态,检测其性能;

5.建筑物是否正确设置防雷装置。

(三)个体防护用品检查及检测。

1.个体防护用品配备(重点为防尘、防静电)是否符合标准;

2.作业人员是否能够正确佩戴、使用防护用品。

(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检查。

1.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管理各项制度是否健全,内容是否具有可操作性;

2.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管理各项制度(重点为防尘防爆设施定期维护、粉尘浓度每班检测、个体防护用品配备使用、健康监护、应急救援及粉尘每班清理)是否有效落实。

宁夏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专业中心应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要求的基础上,制定涵盖以上内容的检查表、检测记录表及结果汇总表。数据产出(上报)应包括各企业的具体结果和每项内容的汇总绝对数、相对数以及隐患研判、整改措施建议。

五、抽检方式

采取现场检查和检测方式进行。

(一)检测所有重点涉粉尘工作岗位个体总粉尘及呼吸性粉尘是否超标。

(二)检查粉尘作业场所的防尘、防爆、防雷、防静电、接地、自动联锁装置设置情况,检测其性能。

(三)检查确定的粉尘检测所在的车间的个体防护装备配置及使用情况。

(四)现场检查管理相关制度资料,落实情况询问员工、查看记录。

六、检测数量

每个企业按照以下方式随机抽取确定检测样本数量:

(一)粉尘检测样本原则上应符合覆盖每类企业的不同粉尘作业岗位,根据行业特点和企业规模合理确定测定点数,检测个体粉尘、总尘、呼尘、游离二氧化硅。

(二)防尘防爆设施检测样本原则上应符合覆盖每类企业的不同粉尘作业岗位,根据行业特点和企业规模合理确定抽检数量,检测检查接地、自动联锁、防雷、防静电及性能。

七、抽检依据及质量控制

(一)抽检依据。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第68号令)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159-2004)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第1部分 总粉尘浓度》  (GBZ/T192.1-2007)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第2部分呼吸性粉尘浓度》 (GBZ/T192.2-2007)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第4部分游离二氧化硅含量》 (GBZ/T192.4-2007)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12476.1-2013)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2014)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

粉尘爆炸泄压指南》(GB/T15605-2008)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收尘器防爆导则》(GB/T17919-2008)

监控式抑爆装置安全技术要求》(GB/T18154-2000)

爆炸危险场所防爆安全导则》(GB/T29304-2012)

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AQ3009-2007)

铝镁粉加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7269-2003)

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7440-2008)

饲料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9081-2008)

木材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范》(AQ4228-201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2007)

粉尘作业场所危害程度分级》(GB/T5817-2009)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第1部分:生产性粉尘》(GBZ/T229.1-201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11651-2008)

(二)质量控制。

1.同一检测项目,依据同一规定、标准依据;

2.同一检测项目,运用同一检测方法,使用同样检测仪器;

3.整体检测工作开始前,检测仪器应经校验,同类仪器检测值相差应在允许范围内;

4.每次检测前,检测仪器应经标准物质、标准方法校准;

5.同一检测项目,结果判定方法应相同;

6.粉尘检测应在正常生产情况下进行,可能影响监测结果的异常天气不应进行样品采集,应选定具有代表性的工作日和采样点进行采样,异常工况下的粉尘检测,应注明检测时工作场所的生产状况。

7.易燃、易爆工作场所采样或检测时,应使用防爆型采样(检测)设备。

8.项目检测检查时用编号进行即时记录,且每个编号具有唯一性。编号组成:检测地区代码 +企业编号+检测项目代码+检测顺序号。地区代码为银川市yc、石嘴山市szs、吴忠市wz、中卫市zw、固原市gy、宁东nd;检测检查项目代码为粉尘1、防尘防爆设施2、个体防护装备3、管理4。

八、抽检分工及任务

(一)自治区安监局(规划科技与法规处及各相关业务处室)。

负责抽检整体工作,及时提供抽检工作经费支持;根据抽检结果及抽检工作技术报告,制定涉粉尘企业整体隐患治理方案,监督安全隐患较大企业整改到位、上报结果、接受复检。

联系人:规划科技与法规处     王宗学

联系电话:0951-8622023

(二)自治区安全生产技术检测检验中心。

制定抽检工作实施方案、技术方案及相关检查表、检测记录表及结果汇总表,具体组织实施并协调检测机构和企业之间的抽检配合工作;监督检测机构按实施方案、按进度完成检测任务;不定期检查检测机构抽检工作质量;及时向自治区安监局报告抽检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完成抽检结果的分析、总报告撰写,并据此向自治区安监局提出整体治理建议和整改措施。

联系人:王勇  

联系电话:0951-8622133

(三)宁夏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专业中心。

在自治区安全生产技术检测检验中心的协调、监督下,按照抽检工作实施方案,合理制定工作计划,组织本单位具备资质人员完成具体的检查、检测任务;汇总检查结果数据(含调查检查表、检测结果)、归纳存在问题、规范抽样、规范检测、规范签署结果和建议、规范出具结果报告,“一企一报”并按照“一企一档”的要求建立健全被抽检企业抽检档案。

联系人:李惠林

联系电话:0951-5676281

九、时间进度

8月7日前,自治区安监局下发抽检通知,自治区安全生产技术检测检验中心完成抽检工作实施方案制定。

8月9日前,宁夏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专业中心完成检测工作计划和技术路径制定、检测仪器及用品准备、检查及检测表格和检测结果上报表格印制、工作人员检测方法一致性培训及预试验、检测工作安排表制定,其中,工作计划和技术路径、表格内容、安排表应经自治区安全生产技术检测检验中心审定。

8月10日至10月30日,宁夏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专业中心完成检测具体任务,核对并上报检测结果,对存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建议至自治区安全生产技术检测检验中心。

11月20日前,宁夏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专业中心建立健全被抽检企业抽检档案。自治区安全生产技术检测检验中心完成抽检结果数据分析,撰写技术总结报告,报自治区安监局。

11月30日前,自治区安监局下发抽检工作通报,抽检不符合项挂网曝光,监督企业限期整改。

12月1日至12月31日前,企业整改并上报结果,接受原技术抽检机构的复检。逾期整改不到位,由自治区或市、县(区)安监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十、工作要求

(一)自治区安监局相关业务处室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次技术抽检的行政管理工作,并依据抽检结果督促有关企业对抽检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落实整改,构成严重隐患或逾期整改不合格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二)自治区安全生产技术检测检验中心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和技术把关职责,及时对抽检工作提出科学、合理的建议。

(三)宁夏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专业中心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实施检测具体工作,遵循随机抽检样本代表性、检测内容完整性和检测结果真实性的原则,及时、准确上报;检测结果不得弄虚作假,现场检测期间,不得增加企业负担和索要财物。

(四)现场检测时,应有企业相关人员在场,抽检结果由企业相关人员签字确认,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自治区安监局统一通报抽检结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露。

 

 

 

 

 


附件2

 

全区防尘防爆抽检企业名单

 

所在地市

序号

企业名称

规模类别

 

 

银川市

(20家)

 

1

宁夏电投银川热电有限公司

大型

2

宁夏中宏氮化制品有限公司

大型

3

宁夏新瑞铸造有限公司

大型

4

宁夏荣盛铁合金集团有限公司

大型

5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焦化厂)

大型

6

宁夏东义开特利镁业有限公司

大型

7

宁夏共享铸钢有限公司

大型

8

启元药业有限公司

大型

9

伊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大型

10

泰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大型

11

金维制药有限公司

大型

12

银川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

大型

13

银川兄弟彩兴化工有限公司

大型

14

宁夏宁电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大型

15

宁夏光华活性炭有限公司

大型

16

紫荆花纸业有限公司

大型

17

宁夏华泰龙家制造有限公司

大型

18

银川正大饲料有限公司

中型

19

宁夏长湖实业公司

中型

20

宁夏塞北雪面粉有限公司

中型

 

 

 

 

石嘴山市

(20家)

 

21

宁夏天地西北煤机有限公司

大型

22

宁夏英力特化工有限公司热电分公司

大型

23

宁夏盛晏集团福华冶金有限公司

大型

24

宁夏宁平碳素有限公司

大型

25

宁夏大荣建材有限公司

中型

26

宁夏中节能新材料有限公司

中型

27

宁夏苏宁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

中型

28

宁夏西达实业有限公司

中型

29

石嘴山市宁宇达冶金有限公司

中型

30

宁夏华光龙化工有限公司

中型

31

宁夏新思迪锰业有限公司

中型

32

宁夏盛港煤焦化有限公司

中型

33

平罗县滨河碳化硅制品有限公司

中型

34

平罗县恒达水泥有限公司

中型

35

平罗县阳光焦化有限公司

中型

36

宁夏惠冶镁业有限公司

中型

37

石嘴山市塑料厂

中型

38

惠农区育才木器加工厂

中型

39

宁夏玉礼面粉有限公司

小型

40

平罗县隆昌饲料有限公司

小型

吴忠市

(15家)

41

宁夏大唐国际发电公司

大型

42

宁夏华能大坝发电公司

大型

43

青铜峡铝业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大型

44

青铜峡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大型

45

青铜峡市燕赵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司

大型

46

青铜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大型

47

宁夏金熤元开拓电石有限公司

大型

48

宁夏太阳镁业有限公司

大型

49

宁夏庆华煤化集团有限公司

大型

50

宁夏嘉祺隆冶金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中型

51

宁夏宏威水泥集团金马有限公司

中型

52

青铜峡市国雄饲料有限公司

中型

53

青铜峡市雄鹰皮草集团公司

中型

54

青铜峡市佳美纸业有限公司

中型

55

中国烟草包装有限公司

小型

中卫市

(15家)

56

宁夏中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大型

57

宁夏中卫市俱进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大型

58

中卫市银河冶炼有限责任公司

大型

59

宁夏三元中泰冶金有限公司

大型

60

中宁县新世纪冶炼有限公司

大型

61

宁夏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

大型

62

宁夏宇光能源实业有限公司

大型

63

宁夏兴尔泰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大型

64

宁夏大正伟业冶炼有限责任公司

大型

65

宁夏明巨电石有限公司

大型

66

宁夏嘉盈实业有限公司

大型

67

中宁锦宁铝镁新材料有限公司

小型

68

中卫市金玲塑料有限公司

小型

69

宁夏海原县布哈拉民族服饰有限公司

小型

70

中卫市光明印刷有限公司

小型

固原市

(5家)

71

固原市六盘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大型

72

固原市六盘山热电厂

大型

73

宁夏胜金水泥有限公司固原分公司

大型

74

固原雪洋粮油有限公司

小型

75

西吉县万里淀粉有限公司

小型

宁东

(5家)

76

宁夏和宁化学有限公司

大型

77

宁夏中富塑业有限公司

大型

78

宁夏宁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灵州电厂

大型

79

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马莲台发电厂

大型

80

宁夏亿丰砼业有限公司

大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