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全区公共机构开展“世界 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的通知
23.03.2015 10:28
本文来源: 教育厅
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转发
《关于2015年全区公共机构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宁教基办〔2015〕36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宁东管委会社会事务局:
为纪念“世界水日”、“中国水周”,进一步推进节水型中小学校建设工作,营造节水、爱水、惜水、护水的校园舆论氛围,现将自治区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自治区水利厅、自治区节约用水办公室《关于2015年全区公共机构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的通知》(宁政机发〔2015〕2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认真组织中小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请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于4月7日前,将本地活动开展情况文字材料以简报的形式(同时报送电子版)上报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联系人:尚继军 联系电话:0951—6018564
电子信箱:shnagjj0707@126.com
附件:关于2015年全区公共机构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的通知
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3月20日
本文来源: 教育厅
23.03.2015 10:28
自科技厅调研银川市“科技支宁”东西部合作、沿黄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情况
4月8日,自治区科技厅副厅长黄思明带领调研组,科技厅
自治区科特办调研海原县小杂粮基地建设和科技特派员创业专项实施情况
4月9日—10日,科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