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党支部和党员党建服务品牌承诺登记表的通知

10.12.2014  17:34

  关于填报《党支部“五有一好”党建服务品牌承诺登记表》和《党员“五有一好”党建服务品牌

  承诺登记表》的通知

  各党支部、各位党员:

  按照区直机关工委《关于开展“五有一好”党建服务品牌创建活动的通知》精神要求,为落实《宁夏社科院开展“五有一好”党建服务品牌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现将填报《党支部“五有一好”党建服务品牌承诺登记表》和《党员“五有一好”党建服务品牌承诺登记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表格的填写说明

  (一)党支部名称(党员“所在党支部”):统一填写为部门名称+党支部,两个部门组成的联合支部请把两个部门写全(如回研所、古籍办党支部;国史所、文化所党支部)。

  (二)党员总数:即现在党支部实有党员人数(含组织关系未转走,在外学习的党员);

  (三)服务品牌名称:统一填写“智海扬帆”。

  (四)承诺时间:统一填写为2014年4月。

  (五)职务职称:有职务的填写职务,没有职务的填写职称,二者都有的要全部填写。

  (六)党支部和党员承诺:支部承诺按照“五个好”(即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标准,结合部门效能目标任务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进行承诺;党员承诺要按照“五个带头”(带头学习提高、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争创佳绩、带头弘扬正气)标准,结合支部承诺、自身工作、科研任务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进行承诺。无论是支部承诺还是党员个人承诺,一定要具体、要实、要条理化,具有可操作性和便于落实,防止“空对空”。

  (七)党支部和党员措施:党支部针对本支部的承诺,提出具体的落实措施;党员针对本人的承诺,提出具体的落实措施。

  二、两张表格的上报要求

  (一)表格来源。承诺表电子版已上传到院网站,请各支部和党员到院网站下载使用。

  (二)填写份数。支部承诺表填写一式两份,报机关党委一份,本支部留存一份。党员承诺表一式三份,报机关党委一份,本支部留存一份,本人留存一份。

  (三)填写要求。党支部承诺表必须由各支部书记签名并加盖部门公章,是联合支部的,以党支部书记所在部门盖章即可。党员承诺表由党员自己签名后经支部书记把关签字。承诺表填写的内容均要打印,但签名处不得打印。

  (四)上报时间。党支部承诺表和党员承诺表填写好后,请务必于2014年4月28日前上报到机关党委。

附件: 1.党支部“五有一好”党建服务品牌承诺登记表 .doc

   2.党员“五有一好”党建服务品牌承诺登记表.doc

  院机关党委

  2014年4月16日

作者:不详 来源:院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