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崔波调研吴忠法院司改工作

24.03.2017  17:12

  本网讯(黄涛 张博)3月22日,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协副主席崔波一行,先后来到利通区人民法院、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专题调研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开展情况。

  崔波副书记座谈听取了利通区法院、吴忠中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法官入额、审判团队组建运行、司法责任制落实、法官业绩考评等方面工作和改革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吴忠市两级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吴忠市两级法院积极主动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及自治区高院关于司法改革的部署要求,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特别是在法院人财物上划后,积极稳妥制定并推进每一项改革措施,在一些领域作出了有益探索,形成了值得推广的有益经验,取得了良好效果。还重点就法院司法改革工作开展后人员分类管理、法官员额精细化管理情况等工作与法院党组成员、部分入额法官、未入额法官及司法行政人员代表进行深入交流,详细询问了当前司法体制改革中干警最为关注的问题、司改进程中面临的主要困难、入额法官人数与当前案件数量匹配问题、司法辅助人员职责定位等方面情况和问题。

  崔波强调,司法改革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但涉及司法机关内部运行机制性改革,还涉及国家、地方体制机制方面改革的内容。法院司法改革,要在遵循司法体制改革总的方案的基础上,在具体操作中要坚持稳妥、有序;改革中如何更加科学的对法院人员进行分类管理,要深入研究,妥善处理。希望吴忠市两级法院要进一步争取党委政府支持,积极畅通法院内部晋升和法官进、退渠道,通过借助党委政府支持优化工作环境,使法院和法官专心从事审判工作;要进一步探索完善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责任制改革,从制度层面入手,对司法责任制涉及的合议庭人员组成、审委会运行等方面进行完善,建立健全科学的审判质效衡量体系。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顶层设计与自身实践相结合,认真总结、积极探索,持续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继续保持试点法院劲头,继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促进司法体制改革和司法责任制落实,为全区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总结有益经验。

  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杨青龙、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李刚军、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于霆、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综合二处处长王天林、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政治部主任马琪等领导参加调研;吴忠市副市长王天军、吴忠市委副秘书长刘宗礼、吴忠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秘书长张吉贺、利通区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樊华峰等领导陪同调研并参加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