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有困难 组织有关爱

08.04.2015  12:24

党员有困难  组织有关爱

——银川市党内关爱资金筹集使用和管理办法解读

  党组织关系隶属市直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生活困难党员、高龄党员、作出突出贡献的党员可享受一定关爱。

   关爱救助对象及标准

  发生疾病的党员本人,经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民政大病救助、工会大病救助等报销后,每个自然年度内,个人承担的合规住院医疗费用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不同的比例予以救助。

  党员配偶以及与其共同生活的未成年子女发生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或因非本人过错造成意外伤害,导致二级重度残疾以上(含二级)的,一次性给予5000元关爱。

  低保党员子女考录全日制普通高校或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一次性给予每人3000元学费补助。

   党龄达到50年的党员,统一颁发“在党50年”纪念章。

  累计担任村(社区)和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15年以上,获得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在职和离职党组织书记,每人每月给予200元的固定补助。

  在深入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年”活动中,我市日前印发了《银川市党内关爱资金筹集使用和管理办法》,扩大党内关爱资金的救助范围,为生活困难党员送去关怀,将党内关爱帮扶工作纳入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银川市党内关爱资金主要是为了救助生活困难党员,关爱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党员和党务工作者而设立的非营利性资金。”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介绍,通过设立党内关爱资金,将进一步增强党员意识,激励广大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加快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

   四渠道筹集关爱资金

  银川市党内关爱资金的筹集有4个途径:党费划拨,财政拨款,党员捐款,社会捐助。 

  党费划拨,每年从银川市本级留存党费中按15%的比例划存党内关爱资金账户;财政拨款,每年从银川市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中划存100万元,作为党内关爱资金补充经费。 

  党员捐款,适时组织党员开展捐款活动,全额上缴党内关爱资金账户。党员捐款1000元以上的,由银川市委组织部颁发“党员爱心证”,经征得本人同意,在银川党建网公布。 

  社会捐助,设立银川市党内关爱账户,接收社会各界自愿捐助。社会捐助1万元以上的,由银川市委组织部向捐助单位颁发“党内关爱资金捐助证”,经征得捐助单位同意,在银川党建网公布。

   关爱范围涵盖“老病残

  据介绍,党组织关系隶属市直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党员,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适当关爱。 

  党员本人发生疾病,经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民政大病救助、工会大病救助等报销后,每个自然年度内,个人承担的合规住院医疗费用(除医疗保险不予报销项目之外的其他医疗费)以1万元为关爱起付线,1万元~2万元的部分,按10%给予救助;2万元~5万元的部分,按15%给予救助;5万元以上的部分,按20%给予救助。单次救助额度最高不超过1万元,终身累计救助额度不超过5万元。获得地市级(含地市级)以上综合性奖励的党员,在上述规定的应关爱资金额度上上浮50%。 

  不在银川市党内关爱资金救助范围内的党员配偶以及与其共同生活的未成年子女发生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或因非本人过错造成意外伤害,导致二级重度残疾以上(含二级)的,一次性给予5000元关爱。 

  低保党员的子女考录全日制普通高校或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一次性给予每人3000元学费补助。 

  同时,组织关系在银川市,且党龄达到50年的党员,由银川市委组织部从党内关爱资金中列支经费,统一制作颁发“在党50年”纪念章。各党(工)委于每年“七一”前,采取一定形式,对所属党龄50年以上的党员进行慰问。 

  此外,累计担任村(社区)和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15年以上,获得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仅指任党组织书记期间,所在党组织获得先进基层党组织或个人获得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的在职和离职党组织书记,每人每月给予200元的固定补助。

   关爱资金专款专用

  “银川市党内关爱资金在银行设立专户,专款专用,专人负责,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的财务制度。”该负责人介绍,对符合救助和关爱的党员实行定期回访、动态管理,发现帮扶救助对象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要追回资金,同时根据情况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银川市党内关爱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情况,每年由银川市委组织部以一定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自觉接受审计和财政、纪检部门监督。 

  据悉,这一办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2010年印发的《银川市党内关爱资金筹集使用和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记者  姬恒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