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关爱从“特惠”变“普惠” 困难党员家庭成员也可受益

10.04.2015  10:31

  在银川市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暨“双增双减”专项行动中,同时印发了《银川市党内关爱资金筹集使用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制度保障上救助生活困难党员,关爱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党员和党务工作者。 

  “党内关爱并非第一次开展,在2010年时,我市就印发了《银川市党内关爱资金筹集使用和管理办法(试行)》(现已废止),但效果并不好。”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当时的关爱资金在2011年开始使用,目标范围小,仅针对城乡低保党员等,当年花了8万元,只救助了18个人,使用效率非常低。 

  记者从《办法》中了解到,这次的党内关爱资金涉及面有了很大的提升,只要是党组织关系隶属市直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生活困难党员、高龄党员、作出突出贡献的党员,都可享受一定程度的关爱。此外,困难党员家庭成员也可受益。 

  记者了解到,党内关爱资金的筹集有党费划拨、财政拨款、党员捐款和社会捐助四个途径。其中银川市本级留存党费中按15%的比例划存党内关爱资金账户,每年从银川市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中划存100万元,作为党内关爱资金补充经费。党员个人和社会组织等的捐助,只要达到一定数额,都将颁发爱心凭证,征得同意后在银川党建网公布。 

  “目前关爱资金已经累计到400多万元。”该负责人介绍,党内关爱资金在银行设立专户,专款专用,专人负责,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的财务制度。对符合救助和关爱的党员实行定期回访、动态管理,发现帮扶救助对象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要追回资金,同时根据情况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记者  张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