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法院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部署深入开展“三让四做”主题实践活动

23.05.2017  05:41

  本网讯(陈小宁)5月19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区法院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视频会议,就全区法院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中深入开展“三让四做”主题实践活动,作出安排部署。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田斌宣读了《全区法院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三让四做”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意见》。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金英强调,全区各级法院要讲政治、深拓展、创载体,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三让四做”主题实践活动的新成效,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组织保障,以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李金英指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是加强人民法院党建工作的有力抓手,是加强人民法院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有效途径,是加强人民法院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武器。全区各级法院党组要深刻认识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大意义,持续不断夯实人民法院党建基础工作,持续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持续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举措落地生根,全面提高全体党员干警的政治素质、政治意识和政治责任感,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警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确保人民法院细胞健康、组织健全,以良好的政治生态推进司法改革任务圆满完成,推进审判执行工作再创佳绩。

  李金英强调,全区各级法院要深入贯彻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目标要求,在深化上下功夫,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从根本上解决“怎么学”“怎么做”。要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把“两学一做”作为“三会一课”基本内容固定下来、坚持下去,将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党小组学习、党员专题学习等常态化制度化,抓好基层支部相关制度建设,夯实党的组织基础,在打牢“”的基础上实现常态化制度化;要按照全覆盖、常态化、重创新、求实效的要求,引导党员干警学思践悟,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在推进“”的关键上实现常态化制度化;要把党支部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基本建设,按照组织健全、制度完善、运行规范、活动经常、档案齐备、作用突出的要求,下大力气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使党支部成为教育党员的学校、团结群众的核心、攻坚克难的堡垒,在发挥支部主体作用上实现常态化制度化;要坚持完善和全面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实现领导干部按照合格党员的标准对照自己、要求自己、提高自己,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做到自身硬、自身清、自身正,当好“两学一做”的践行者、示范者,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形成上行下效、整体联动的总体效应,在抓住“关键少数”上实现常态化制度化;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理想信念、审判执行、纪律规矩、司法作风、改革发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勇于自我革命,敢于整改创新,把查找问题和解决问题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规定要求抓常抓细抓长,在解决实际问题上实现常态化制度化。

  李金英要求,全区各级法院要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中,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深入开展“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让法律增辉,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主题实践活动(简称“三让四做”),既要设计好规定动作,又要创新自选动作,丰富实践载体,切实做到信念坚定,政治合格,让党放心;做到严守党规党纪,执行党的决定,执行纪律合格,让党放心;做到继承优良传统,发扬优良作风,品德合格,让人民满意;做到有担当做表率,发挥作用合格,让法律增辉,推动全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司法体制改革、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整体全面提升,进而为形成生产力、激发创造力、提升公信力,着力建设“智慧法院、效能法院、文化法院”,为全面实现宁夏“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确保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提供更加坚强可靠的司法保障。

  自治区高级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兆元主持会议并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要求全区各级法院党组要精准聚焦问题,结合工作实际,担当主体责任,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确保“三让四做”主体实践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