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取消晚婚假晚育假停止独生子女奖励

26.01.2016  11:35

  2016年1月21日,宁夏“全面两孩”正式落地,尽管政策出台,然而不少市民对于新政策还有很多不明白的地方。1月25日,自治区卫计委专门召开媒体通气会,法规处、计划生育服务指导处和计划生育家庭奖扶与发展处负责人针对百姓疑惑给予解答。

  问:2016年结婚的夫妻是否还有晚婚假?

  答:按照自治区新修改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凡是2016年1月1日以后登记结婚的公民,不再享受晚婚假待遇。

  问:2015年结婚但没休假,是否还能享受晚婚假和晚育假?

  答:2015年12月31日之前已经办理登记结婚手续,但是尚未休晚婚假的公民,仍可以按照《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晚婚假待遇。即: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15天,晚育增加产假14天。

  问:2016年结婚的是否还有晚育假?答:2016年1月1日以后生育子女的公民,不再享受晚育假待遇。按照新修改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25条的规定,2016年1月1日以后符合规定生育的夫妻,可以享受延长生育假的待遇,即增加产假60天。

  问:158天生育假是否针对一孩或二孩?

  答:158天生育假是普惠假,生一个或两个都休158天。

  问:2016年只生一个孩子是否还能领独生子女证?

  答:2016年1月1日以后只生育一个子女的自治区户籍公民,自治区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2015年12月31日之前只生育一个子女、尚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自治区户籍公民,在国家出台具体指导意见前,可以在2016年6月30日前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问:孩子在2016年之前出生,领了独生子女证,是否还能享受相应奖励?

  答:2015年12月31日之前,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按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继续给予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已经享受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或特别扶助的,按有关规定继续给予相应的奖励扶助;已有的独生子女父母,将来符合条件的,继续纳入相应的奖励扶助制度。

  问:2016年以后生育的是否还能享受独生子女奖励?

  答:2016年1月1日以后生育孩子的夫妻,不再给予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将来也不再纳入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特别扶助制度;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2016年以后又生育的,停止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2015年12月31日之前已经享受的奖励不再退还。

  问:未来生育登记将如何执行?

  答: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再审批,即一孩、二孩均实行生育登记,在生育前可以到任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免费领取生育服务证,自主安排生育。

  问:未来生育登记将归属哪个部门?答:争取将生育登记的部门放在与群众交集最多、离群众最近、群众办事最便利的村或社区,村或社区不具备办

  理条件的,或者基层认为放在乡镇或街道办理更加便捷的,也可以直接到乡镇或街道办理生育登记。

  问:生育登记的流程是怎样的?

  答:推行全程代办、一站式服务和首接负责制,落实生育便民服务,落实限时办结,积极推行网上办理。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后,市民领取的生育服务证将作为生育信息采集、享受免费孕产期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等的登记证件,服务育龄群众。在此基础上,在国家出台关于生育服务登记的具体规定后,自治区卫计委将对相关政策进一步完善。

  记者从当天的会议上了解到,未来自治区卫计委还将对三孩生育、再婚生育等特殊情形的再生育政策进行细化,按照乡镇(街道)卫生计生办受理申请并审核、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批的程序,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理手续、简政便民利民角度考虑,做出详细规定,改进特殊情形再生育管理。此外,将继续加大查处力度,依法依规严格控制、严肃查处政策外多孩生育。

  本报记者  詹思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