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局组织学习修订后的《邮政普遍服务》标准

22.02.2017  19:10

        修订后的国家《邮政普遍服务》标准将于2017年3月1日实施。为依法履行好邮政普遍服务的监督管理职责,更好的推进全市邮政普遍服务监管工作,近日,银川局组织人员集中学习了国家邮政局修订后的《邮政普遍服务》标准。

    通过学习交流,大家认为修订后《邮政普遍服务》标准与现行标准相比,对邮政普遍服务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对普遍服务监管工作相应提出了新的任务。一是改变了普通包裹投递方式,变投递包裹单为按址投递包裹实物,其中城市范围全部按址投递;二是新增开办国际业务和包裹领取邮政营业场所设置要求;三是扩大了邮件接收设施范围。在重申现行标准“城镇居民楼应设置接收邮件的信报箱”基础上,将邮政包裹柜纳入到用户接收邮件设施的范畴中;四是保障邮件安全性方面有所加强。增加了普遍服务场所安全生产设备配置应符合《邮政业安全生产设备配置规范》的规定;五是增加了营业场所对外公示项目。要求应公示每周的营业日、每天的营业时间、邮件时限、用户对服务质量的申诉渠道及联系方式等;六是细化了用户投诉规定。进一步缩短了邮政企业对用户投诉处理的时限,明确了邮政企业受理投诉时应记录的具体信息内容,并设定了用户的申诉权。

  银川局表示,将认真按照修订后的《邮政普遍服务》标准,强化监督检查,推动标准严格落实,进一步加强辖区内邮政普遍服务监管管理工作,全面提升邮政普遍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