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800余户企业要缴环保税

19.12.2017  18:17
 

  从2018年1月1日起,我国第一部专门体现“绿色税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环境保护税法》将正式实施。宁夏大气污染物税额标准为每污染当量1.2元,水污染物税额标准为每污染当量1.4元。截至目前,银川市地税局已核实认定银川三区两县一市缴费户800余户,接收排污费信息达15000条。

  征税对象

  对直接向环境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征收标准

  大气污染物税额标准为每污染当量1.2元,水污染物税额标准为每污染当量1.4元。

  同一排放口征收环境保护税的应税污染物项目数按照环保税法规定标准执行,暂不增加。固体废物和噪声的税额标准按照环保税法规定的统一标准执行,即:固体废物按不同种类,税额为每吨5元-1000元,噪声按超标分贝数,税额为每月350元-11200元。

   优惠政策

  “费改税”后,企业排放的污染物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标准的30%的,减按75%征税;污染物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标准50%的,减按50%征税。

  此外,企业购置环保、节能节水等专用设备按10%抵免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符合规定的环保、节能节水所得还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等优惠政策,企业综合税负不会增加。

  征税意义

  据介绍,环境保护税的立法和开征有利于提高纳税人环保意识和遵从度、强化企业治污减排的责任,形成有效的约束激励机制。(记者 张慕之)

银川:实施机动车单双号临时限行
新华社银川12月8日电 (记者 任玮)记者从宁夏银环保局厅
银川经开区转型升级促高质量发展
    抢抓“朝阳项目” 形成“二期现象” 新华网
银川让土地成为农民手中“活资产”
    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体系 积极推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