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教育体育局多项举措规范民办幼儿园办学行为

11.02.2015  15:41

目前,贺兰县共有民办幼儿园44所,注册审批22所,在园幼儿3976人,专职教师342人。为了进一步加强民办幼儿园管理,贺兰县教育体育局采取五项措施规范全县民办幼儿园的办学行为,切实提高民办幼儿园办园质量与效益。

一是规范民办幼儿园办学条件,清理整顿无证民办幼儿园。1月6日至20日,贺兰县教育体育局对全县民办幼儿园、教育培训机构进行年检和民办无证幼儿园拉网式排查,对嘉乐幼儿园等5所幼儿园下发整改通知书,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德胜幼儿园进行关停限期整改,对金宝贝幼儿园等5家无证办学、安全隐患大、办学条件不达标的民办幼儿园进行依法取缔,并将检查结果通过网站、微博、公告等向社会公示,以便广大群众和幼儿家长知晓,维护群众和幼儿健康权益。

二是加强民办幼儿园的师资培训,提高保教保育质量。贺兰县教育体育局树立全县学前教育一盘棋思想,今年寒假期间,组织召开了全县学前教育培训会,邀请全区优秀学前教育专家-石嘴山惠农区教研室学前教育研究员邓爱军老师对全县5所公办幼儿园、30所民办幼儿园的386名教师进行培训,切实提升我县学前教育师资水平。

三是夯实公办幼儿园师资基础,发挥引领榜样作用。寒假期间,贺兰县幼儿园充分开展教师基本功和保育技能培训活动,通过邀请名师讲座辅导,教师主题探讨等形式,更新理念,拓展思路,夯实基础,贺兰教育体育局积极组织民办幼儿园校园长到贺兰县幼儿园进行观摩、学习,共同培训,促进公办、民办幼儿园共同进步。

四是积极争取政策项目支持,扶持重点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发挥良好社会效益。在规范民间办学行为的同时,贺兰县教育体育局进一步理顺了民办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先后为8所幼儿园争取教育厅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资金180万元,积极改善民办幼儿园办园条件;认真做好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试点工作,为符合条件的幼儿园提供政策支持,优化学前教育发展环境;做好学前教育机制改革试点项目推广工作,加大公办幼儿园帮扶民办幼儿园工作力度,有效提高民办幼儿园管理水平和保教质量,2015年将选派5名幼儿园行政领导、15名教师到民办幼儿园进行帮扶活动,并逐年增加选派人数比例,对民办幼儿园的业务和管理进行指导,促进我县民办学前教育的健康发展。

五是加大对民办幼儿园寒假安全管理。按照区市教育部门关于2015年冬季校园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加强冬季安全管理,对存安全隐患的6家幼儿园发出整改意见,治理整改安全隐患7处。教育体育局对各校冬季值班情况进行突击检查落实,确保各园的冬季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唐振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