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仲裁院借力“六五”普法提升仲裁效能

05.11.2015  10:21

  “六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依托“12·4”法制宣传日、“12333”咨询服务电话、厅门户网站等载体,深入开展劳动人事法制宣传教育,有效提升了用人单位、基层调解组织和相关企业自主化解劳动争议的能力,形成了劳动者依法维权、用人单位守法经营的良好氛围。推进了依法办案,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知法、懂法、守法意识不断增强,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是发挥职能优势,广泛普及法律。 充分发挥仲裁部门办案的前沿阵地作用,按照“处理争议的过程就是普法宣传的过程”这一思路,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优先、注重质量”的原则,在案件处理全程普及法律,发挥普法教育辐射作用,拓展普法教育新路径,实现了办案过程和普法过程同步、争议处理与法律宣传双赢的良好效果。“六五”普法期间,共处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2532件,立案处理2068件,作出不予受理决定335件,案外调解129件,涉案经济标的10637万元,其中:调解(含调撤)1355件,年均结案率为95.8%,调解率达67%。结案率连续5年超额完成部、厅两级下达的指标,调解率在全区同行中名列首位。

   二是运用法治方式,提升办案质量。 坚持依法办案,在实体法和程序法的框架内,对于受理、立案、送达、取证、开庭、调解、裁决等一系列流程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并向社会公开,严格执行;开展“办案能手”评选、案卷评查等活动,对案件办理的各个环节进行抽查和考评,将抽查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统一办案标准,扎实开展“开标准庭,办标准案”活动,组织编撰《宁夏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办案指导手册》,优化办案流程,严格仲裁文书庭审规范和裁判尺度,为全区各级仲裁机构标准化办案奠定了制度基础。加强裁审衔接,先后4次与法院召开裁审衔接联席会议,就双方劳动争议案件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和疑难问题深入探讨、达成共识。通过裁审互动交流, 拓宽了工作思路, 统一了裁判尺度,办案质量得到了明显提升。

  三是开展法律援助,健全维权机制。 根据自治区政府民生计划关于免费提供法律援助工作有关要求,积极配合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围绕劳动争议调处中心任务,既充分发挥普法宣传的前沿阵地作用,又注重体现法律帮扶的平台载体功能。引导劳动者依法维权,努力做到应援尽援。“六五”普法期间,共帮助协调劳动者申请法律援助356件,涉及劳动者533人。畅通劳动者维权渠道,对残疾人、农民工和工伤职工等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减少当事人诉累,降低劳动者的维权成本,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自治区仲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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