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科院以深化改革为抓手着力增强创新动力与发展活力

22.01.2015  13:45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后,我区大力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工作。2014年初,自治区党委、政府研究通过了《关于深化宁夏农林科学院改革 增强创新活力的意见》,宁夏农科院以此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意见》,扎实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着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体制机制,以科研为主体的各项事业迸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召开院党委(扩大)会、全院干部大会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三次全委扩大会精神,深入开展自治区《关于深化宁夏农林科学院改革增强创新活力的意见》大讨论,领会实质,提高认识,为深化我院改革奠定坚实思想基础。研究制定2014—2016年《改革任务推进计划》和《实施方案》,将《意见》中的“8项任务”、“5项保障措施”细化为“41项具体工作”,明确年度目标、重点任务、实施步骤和时间进度,确定牵头领导、责任处室、完成时限和相应工作措施,形成完整的落实体系,确保深化改革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是凝练创新重点。按照面向应用、突出特色、凸显优势的原则,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立足现有基础条件,编制了全院学科建设规划,广泛征求自治区科技、农口相关部门和市、县(区)意见,进一步明确创新重点和公益性研究机构的任务;以产业链上的重大科学问题与关键共性技术难题为导向,深化拓展在农机农艺结合、良种良法配套、枸杞深加工及滩羊品种选育和产品开发等领域的研发;加强新兴学科培育,通过项目、人才等科技资源的集聚,促进农产品质量和风险评估、农业资源高效利用、农业监测预警预报等新型学科的发展。完成固原农科所移交我院管理工作,编制了发展规划,明确功能定位和创新重点。

  三是改革立项评审制度。注重发挥院学术委员会的作用,重新修订《学术委员会章程》,建立健全由院所领导、院学科带头人、院内退休资深专家和院外知名专家组成的学术委员会制度和科研工作民主决策机制。改革科研立项评审方式,创新先导和成果孵化资金项目在组织相关专家深入产业核心区调研的基础上,针对产业发展急需解决的技术问题发布项目申报指南,确定资金支持领域和攻关重点;对申报的项目聘请自治区教学、科研、产业部门专家盲评初选;将初选入围的项目由院学委会按照9个产业和应用研究、科技攻关、成果孵化三个层次,分类别逐项评审确定立项课题,提高科研立项准确性、科学性和实效性,努力实现“选题从生产中来、成果到实践中去”的目标要求。对申报国家和自治区重大科研项目必须经院学委会审定后方可推荐上报,力求承担项目与学科方向、创新重点相一致。

  四是创新人事管理机制。调整优化岗位设置,使有限的编制资源最大限度向专业技术岗位倾斜,全院428个编制中,设管理岗位66个,占总岗位数15.4%,专业技术岗位占到84.6%,比调整前提高9个百分点,高于国家规定的70%的比例要求,并预留5%编制用于引进高层次急需人才。全面推行聘用制,严格执行《岗位聘任实施办法》,全员签订聘用合同,变“人员管理”为“岗位管理”。建立灵活的选人用人机制,管理岗位实行竞争上岗,按照按需设岗、人岗相适、按岗聘任的原则,制定了处级干部竞争上岗方案,待有关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研究岗位实行项目主持人与执行人双向选择、优化组合,重大项目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和跨学科、跨领域、跨部门组合人员构建团队,实现科技人才的优化配置。

  五是建立激励竞争机制。改革内部收入分配制度,以绩效工资为调控手段,根据科技创新工作特点,将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为岗位津贴和奖励津贴两部分。岗位津贴按照职务职称划分等级,奖励津贴管理人员按照任职年限及工作业绩,科技人员按照承担科研项目级别、争取经费数量以及对科研工作贡献大小分别确定等次,依据年度考核结果确定每个人发放额度;制定科技成果收益分配办法,明确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的60%归科研团队所有,今年6个科研团队按比例可获得成果转化收益204万元。以上两个制度的实施,形成收入分配向科研一线和创新、创业人才倾斜的导向,激发了科技人员的创新活力。引入竞争机制,实行学科带头人津贴,采取动态管理,对入选院一、二级学科带头人津贴拟由每月1000元和500元,调整为2000元和1000元,稳定一批领军人才。

  六是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建立以“开放、流动、竞争、协作”为基础的具有我院特点的人才培养机制。利用中组部“西部之光”、国家留学基金委“西部项目”等平台,选送一批高级职称人员脱产进行为期1至3年的学习;柔性引进中国农科院水稻、家畜繁育等学科知名专家3名,积极沟通协调澳大利亚、加拿大2名专家来院工作,开展合作研究,培养高层次人才;组织中青年科技骨干积极与区外大院大所合作申报、实施项目,联合攻关,提高研发能力;推荐一批优秀青年科技人员攻读学位,新招聘研究生25名,改善人才层次结构,进一步夯实人才队伍基础。着力打造科技创新团队,研究制定管理与考核评价办法,通过重大育种专项、科技创新先导资金与成果孵化资金项目支持,有效提升了已建成的11支自治区创新团队的攻关能力,加快了葡萄等5个创新团队的培育和发展,人才队伍和创新团队整体实力得到提升。

  七是加快创新平台建设。根据科技创新需求,争取各方面支持,建成了一批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的创新平台。在云南元谋建成30亩小麦育种基地,在海南乐东建成110亩水稻、瓜菜育种基地,配套建设了科研及生产生活设施,实现当年建设当年投入使用的目标,填补了我区无南繁育种基地的空白,目前已有10多家科研单位和种子企业进驻基地开展南繁育种工作;按照高标准、高起点建设我院现代农业科研基地的要求,编制了基地建设规划;在进一步完善和巩固提高中宁、西吉、盐池院地综合试验示范基地功能与成效的基础上,积极推进与平罗、永宁合作共建试验示范基地的工作;与百瑞源、塞外香等10多家企业合作共建了一批科研示范推广基点;统筹国家、自治区基础条件建设项目资金,加强科研条件建设。初步形成研究、孵化、推广和技术服务相互衔接、互为支撑的创新平台体系。

  八是探索建立科研绩效评价体系。注重目标导向,强化过程管理,突出核心指标,实施绩效考评,试行科研项目问责、问效制,对科技创新先导和成果孵化资金项目实行合同制管理,明确项目承担单位、主持人和参加人各自职责任务;选择29个重大在研项目进行了内部审计和绩效评估;探索建立科研项目决策、执行、评价相对分开、互相监督的运行机制,委托科技厅生产力中心对10个重大科研项目实施过程监理和绩效考核、评估,改变重立项、轻实施和责任主体不明、监管体系缺失、绩效考评不规范等现象,提高项目执行力和资金使用效率。

  九是推动转制科技企业改革发展。按照自治区关于区直单位所属企业脱钩改革的决策部署,结合我院实际,初步提出转制科技企业脱钩改革意见,并多次与自治区国资委沟通。组织转制科技企业开展“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知识培训,争取具备条件企业尽快在“新三板”挂牌上市。以实施科研和成果转化项目为载体,充分发挥科技企业在产品中试、成果孵化与展示应用中的作用,建立更加紧密的内部研产协同创新机制,促进科企联动、研产结合,努力实现“研究-开发-产业-研究”的良性循环。拓展科技企业经营范围与服务领域,在以繁制经营三大作物新品种的基础上,增加西甜瓜、芹菜、大蒜等经济作物种子营销。实施科技企业项目带动战略,申报并获批“宁夏优质水稻原原种扩繁基地建设”等各类项目29个,落实资金2261万元,重点进行酿酒葡萄低产园改造以及枸杞新品种繁育基地建设,基础条件得到改善。

  总之,通过深化完善改革,内部体制机制更加灵活,全院整体创新活力显著增强,服务自治区现代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能力大幅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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