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人大常委会检查视察组在固原市召开座谈会

18.05.2019  18:17

  5月16日,宁夏人大常委会检查视察组在固原市召开座谈会,原州区、西吉、隆德等5县(区)政府负责人分别结合各自责任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发言。自治区、市、县(区)人大代表、专家学者踊跃建言献策。

  《水污染防治法》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在水污染防治中的责任有明确规定,特别是强化了地方政府的责任。近年来,固原市认真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法》,在渝河、葫芦河、清水河等5河治理上成效显著。该市一人大代表提出,水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必须加强对水资源保护的普法宣传,增强全民节水、爱水、护水意识,建议政府进一步加大水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和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认为,该市在水污染治理上设施建设基本完成,希望在管理、运营、维护资金等方面建立长效机制,健全上下游生态补偿机制和合理的考核机制。

  检查视察组要求固原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切实全面负担起防治水污染的法定职责,增强法治意识,有规划地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法》,在基础设施建设上要长期有效发挥作用,监管上必须严字当头,实现全天候、全流程、全覆盖。(记者 马照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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