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交通运输局四项措施加强公路工程质量管理

30.11.2017  22:03

近年来,灵武市交通运输局紧紧围绕创建“四好”农村路目标,狠抓公路项目建设质量监督和管理,打造优良工程。

一是加强标后管理。对中标企业法人进行约谈,严禁挂靠企业中标,把好企业准入关。严格按照《灵武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要求,锁定施工单位投标承诺进场人员,要求全部人员必须到场,一律不容许更换。如检查发现有人员不到场将给予3-5万元处罚。二是工程建设中严格执行信息登记制、技术审查制、报批报检制“三项制度”和严禁人员替换、严禁违规建设、严禁随意变更“三个严禁”制度,严格要求施工企业按照施工规范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加强监理工作监管,凡在工作中发现监理与施工企业营私舞弊的坚决清退出场。三是严格审核工程变更。凡涉及变更,严格按程序请示市政府并经政府常务会议同意后,方可进行变更,变更工程数量需经审计局、发改局、财政局和监察局现场核实签字认定。四是做好施工安全防护工作。经常性检查和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凡是发现不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的施工单位,安全设施费用将不再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