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和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要求,为进一步做好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选择我区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辅导咨询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安全培训、评价机构;
(二)具有交通运输部或省级安全生产监督主管部门认定或备案材料;
(三)愿意在主管部门指导下承担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辅导咨询工作;
(四)具备开展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辅导咨询必要的教学实训条件和专兼职教师;
(五)具备1年以上相关辅导咨询经验。
二、申报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办学许可证、法人证书或机构批复文件复印件;
(三)交通运输部或省级安全生产监督主管部门认定或备案证明材料;
(四)安全生产类专业师资、教学管理人员花名册及其资质证明材料;
(五)开展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辅导咨询相关材料。
三、申报时间、地点
(一)申报时间:2015年1月19日至1月23日,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二)材料报送地点:宁夏交通运输厅安全监督处(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75号911室)。
联系电话:0951-6076991
宁夏交通运输厅安委会办公室
201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