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多措并举与西北五省共同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为深入贯彻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协同推进国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行动方案》实施,近日,省科技厅与陕西、甘肃、宁夏、新疆等省、区科技厅共同组建了西北技术转移联盟,拟建设国家技术转移西北中心,促进区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助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近几年,青海省专利等科技成果大幅度增长,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率保持在30%以上,每年登记的省级科技成果在400项以上。为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青海省先后制定出台了《青海省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措施,从财税金融、平台建设、人才队伍、收益分配、优化环境等方面,鼓励和支持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成立了青海技术转移战略联盟,建设了3家国家级技术转移中心,培育技术经纪人50余名。2015年搭建以“互联网+技术市场”的技术转移转化创新平台---青海科易网,实现技术市场各要素的聚集和有效结合,该平台集信息发布、在线对接、在线评估、资源聚集、在线交易、在线统计等功能。现已有注册会员数103位,访问量突破了30000次。聚集了科技成果、专利36191项,技术专家1839位 ,大学院所226家,服务企业146家,服务提供总数623次,对接23项,达成意向20项。“十二五”期间,全省技术市场技术合同总成交额从2011年的16.89亿元增长到2015年的46.95亿元,增长率为172.7%。技术合同总成交额全国排名从第24名上升到第22名,西部排名从第9名上升到第6名。
通过科技成果的转化运用,省内不少企业开始尝到甜头。自2013年起,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因三项发明专利“固体钾矿的浸泡式溶解转化方法”和“一种光卤石反浮选尾矿生产氯化钾的方法”,以及实用新型专利“一种浮箱式采卤泵站”转化运用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分别获得第十五届、第十六届、第十七届中国专利优秀奖,成为全省唯一连续三年获得该奖励的企业。其中“固体钾矿的浸泡式溶解转化方法”技术使察尔汗盐湖长期以来不能利用的零星低品位固体钾盐变成可采资源,固体钾矿可采品位由8%降低到2%,由此新增钾盐经济基础储量1.37亿吨,相当于“再造了一个察尔汗盐湖”,使我国低品位钾矿开发利用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科研院所在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中科院青海盐湖研究所自主研发的高镁锂比盐湖提锂技术,解决了高镁锂比盐湖提取碳酸锂这一全球性难题,对于青海省千亿级锂电产业的发展至关重要。该所今年将此项专利技术许可给青海锂业有限公司和青海东台吉乃尔锂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合同许可费用高达4000万元,相关企业和青海盐湖所都很满意。
为补齐科技短板,推动青海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针对省内创新源较少,科技供给不足等实际,省科技部门进一步解放思想,拓宽科技合作与交流渠道,立足全省,依托地域优势和环境、资源共性,充分利用西北兄弟省区科技资源,政策引导,市场主导,促进互惠共赢。近期西北五省将在建立健全科技成果信息汇交工作机制、建立成果转移转化长效机制、做大做强西北省(区)技术市场、不定期的组织“推动产学研结合暨科技成果推介会” 等方面,开展深入有效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活动。
为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青海省拟重点开展如下工作:一是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下放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高校和科研院所对其持有的科技成果具有自主决定转让、许可或作价投资的权益,取得的收益全部留归单位。二是建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收益分配激励制度。高校、科研院所应从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取得的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70%的比例用于科技成果完成人、转化重要贡献者奖励。鼓励国有企业利用股权出售、股权奖励、股票期权、项目收益分红、岗位分红等方式激励科技人员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三是强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市场化服务,建设全省科技成果信息汇交平台,完善科技成果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全省技术交易大市场,整合全省技术转移和创新服务资源,建立连接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投融资机构、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网上技术交易市场平台。四是大力推动创新创业、建设各类技术创新平台,提供以实验研究、中试熟化到生产过程所需的仪器设备、中试生产线等资源,开展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认证、科技咨询、技术标准、知识产权、投融资等服务。建设一批以成果转移转化为主要内容,专业服务水平高、创新资源配置优、产业辐射带动作用强的创新创业基地。五是培育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队伍,支持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允许和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和机关事业单位科技人员离岗创业,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工龄连续计算,与在岗人员同等享有职称评聘、岗位晋升、社会保险等待遇,创业所得归个人所有。六是强化政策保障。建立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绩效评估体系,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情况作为对单位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