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宁夏二氧化硫排放量将下降12%!

26.01.2018  01:21

  银川新闻网讯(记者 李阳阳)1月25日,记者从自治区环保厅了解到,自治区“蓝天碧水?绿色城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十三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十三五”期间宁夏对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实施总量控制,对重点工程减排量实施总量核算。到2020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均将比2015年下降12%。

  根据《规划》,到2020年全区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为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20.85万吨以内,较2015年下降1.2%,重点工程减排量0.10万吨;氨氮排放量控制在1.61万吨以内,较2015年下降0.7%,重点工程减排量0.01万吨;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31.47万吨以内,较2015年下降12.0%,重点工程减排量4.30万吨;氮氧化物排放量控制在32.35万吨以内,较2015年下降12.0%,重点工程减排量4.40万吨。

  为推进规划目标实现,《规划》还提出了十项减排重点领域与任务:

  如严格环境准入,坚守环境门槛;

  实施工业源全面达标排放,加强工业园区处理设施建设;

  强化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镇污水处理运行水平;

  深入推进农业源污染治理,提高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

  全面实施燃煤电厂特别限值改造,优化火电运营结构等。

  自治区有关部门将加强规划实施考核评估和动态管理,建立月调度、季督查、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并在2018年、2020年底,分别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

  据了解,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是我国环境保护的一项基本制度,也是调结构、转方式、惠民生的重要抓手。

  “十二五”期间,我区在经济快速增长、人口持续增长的情况下,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2015年,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较2010年相比分别下降12.11%和10.92%,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较2010年分别下降6.61 %和11.97 %。

宁夏"十三五"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出炉
  银川新闻网讯(记者 李阳阳)1月25日记者从自银川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