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被掉包?中介:告去!

08.04.2015  11:33
  听说过有人充话费、网购时遭遇掉包,但买房被掉包还是第一次听说,遇上这种倒霉事的是银川市民吴先生,他明明看的是401室,买的时候竟变成402室。     2014年底,吴先生来到西夏区同心路安家乐信息服务部,打算买一套二手房作婚房。在中介人员的介绍下,他看中了位于西夏区服务巷百合苑一套73.69平方米的住房,房号是401,总价29.5万元。吴先生说,当时中介人员称这套房子性价比高、结构好,同地段的新建住宅每平方米要比这套房子贵近1000元,让他赶紧买。看完房子后,他很满意,回家便和家人协商凑钱。期间,中介公司一直催他尽早签订合同。按照事先约定,要给中介公司交1万元定金,才能达成交易。今年3月17日,他到安家乐信息服务部签了合同,现场支付了1万元中介费,同时支付原房主18万元。第二天,他回到老家后仔细翻看合同,这才发现看的房子和买的房子不是同一套。     吴先生家人说,中介公司带吴先生看的是401室,客厅比较大,布局合理,装修也非常讲究;而合同上写的是402室,不仅客厅小,布局在正中间,装修也比401室差很多。事后,吴先生找过中介公司,对方起初答应协商解决,后来表示不愿意更换。     4月7日,记者来到这家中介公司,工作人员承认的确带吴先生看过401室。对于为什么合同上变成402室,对方表示“无可奉告”,并建议吴先生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目前,吴先生已决定向法院起诉这家中介公司,他认为中介公司存在欺诈行为。      律师说法:      针对吴先生的遭遇,宁夏诚托律师事务所的梁律师认为,既然吴先生买房前看过401室,那么这份购房合同涉及到重大误解。重大误解是可撤销合同的法定撤销事由,除了重大误解之外,法定撤销事由还有:显失公平、欺诈、胁迫和乘人之危。吴先生可以通过司法途径维权,但法院会根据证据认定到底是吴先生违约,还是中介公司忽悠客户,这就需要吴先生保存好看房和合同签字前的一系列证据。(记者 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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