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对红寺堡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行阶段性评估验收

28.12.2015  13:06

12月23日至24日,吴忠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高瞻、吴忠市教育局副局长张进存一行19人在红寺堡区副区长杨爱琴、红寺堡区教育局局长孙冲同志的陪同下,分为四组,对红寺堡区辖区内完全小学及初级中学共26所学校进行了过程性评估。

此次验收,是严格按照《宁夏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评估认定细则》和《宁夏县域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从入学机会、保障机制、教师队伍、质量管理等四个一级指标20个二级指标中和学校有关的数据、档案进行核查。

通过评估,专家组一行一致认为,26所学校都达到了9项指标有7项及7项以上指标达标,均达到了自治区规定的验收情况。同时,验收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比如统计数据不精确,功能室管理不规范,城区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教师总量不足,教学设备、仪器配备标准偏低等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了宝贵的建议:一是抓好剩下42所学校推进工作;二是抓好26所学校中不达标项目的整改落实工作;三是抓好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际间的均衡工作;四是防止指标反弹;五是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六是加强档案建设指导、培训;七是加强学校内涵建设,注重教学设备、仪器、图书的管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