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群众举报犯罪线索最高可获20万元奖励

17.08.2017  18:42

  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倪金凤)为激励和调动社会各界群众参与打击各类犯罪活动的积极性,广泛收集犯罪线索,及时预防、打击犯罪,进一步规范群众举报犯罪线索奖励和管理程序,《银川市群众举报犯罪线索奖励办法》将于2017年9月11日起施行。群众可通过电话、网上、来访以及来函向公安机关举报刑事案件线索,经查证属实后最高可获20万元奖励。

  《办法》所称的犯罪线索是,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的各类案件的犯罪嫌疑人、重要证人、重要证据的线索;公安机关尚未发现或正在发生的各类刑事犯罪案件和犯罪嫌疑人的线索;公安机关发布的需要追捕的在逃犯罪嫌疑人线索;其它有助于公安机关侦破案件或者抓获犯罪嫌疑人的线索。

  向公安机关举报刑事案件线索的人员,将受到奖励。奖励范围包括,通过举报线索或者协助公安机关破获刑事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举报可以采取公开或匿名方式进行,可以向110和各级公安机关及办案部门电话举报;通过“平安银川”微信、微博举报;可直接到各级公安机关举报;也可通过函件、信件的方式向各级公安机关举报。

  通过举报线索破获下列刑事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的,依据举报线索的价值和发挥作用,由奖励审批机关经过审核评定奖励级别后,给予不同程度的奖励:

  举报线索破获涉恐涉暴案件,直接抓获嫌疑人的,奖励5万至200万元。

  举报线索破获涉黑、涉恶案件,直接抓获嫌疑人的,奖励1万至10万元。

  举报线索破获爆炸、投毒、放火等危害公共安全案件,直接抓获嫌疑人的,奖励2万至20万元。

  举报线索破获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死亡,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危害人身安全案件,直接抓获嫌疑人的,奖励1万至10万元。

  举报线索破获抢夺、盗窃、诈骗系列案件或社会影响面广的其它恶性案件,直接抓获嫌疑人的,奖励5000至5万元。

  举报其它一般犯罪线索破获刑事案件,直接抓获嫌疑人的,奖励500至1万元。

  提供其它线索,对公安机关预防、打击犯罪起到积极作用的,奖励2000元。

  同时,《办法》规定,为获取奖励诬告陷害他人,编造、捏造、谎报虚假案情、信息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