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通区被农业部认定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创建试点县

06.08.2015  18:55

  2015年7月31日,国家农业部公布了103个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创建试点单位名单,利通区榜上有名,这标志着利通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又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近年来,利通区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把群众餐桌上的安全做为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领导小组,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各相关部门、乡镇责任,扎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有力推动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在创建工作中,区农科局积极与相关部门、乡镇协同配合,努力探索建立运行高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模式,并扎实开展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监管工作,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持了较高水平,蔬菜产品无公害检测合格率达98%,奶产品检测合格率达100%。

  今后,利通区将按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管理办法(暂行)》要求,进一步加强创建试点单位的监督管理,严格开展定期考核和监督检查,实行动态管理。同时加大对质量安全县(市)创建试点单位的扶持力度,推动创建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加强创建试点单位典型经验做法的总结推广,推动整体提升,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